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5-01-15 | 发布时间:2025-01-09 |
存货 | 名称 | 详见评估报告 | ||
规格型号 | 所在地 | **省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3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公司纪要【2023】84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8万元。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2.本次转让的资产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标的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按附件《承诺函》内容电子签署承诺函。 6.受让方应遵照约定的项目实施要求30个自然日完成对标的资产装载、转移、发运、运输及标的物现场场地清理等工作。转让标的交割后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看护、搬运、装卸、运输工作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实施,上述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运输、人力、安保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涉及搬运、装卸、运输的专用工具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按公告要求,统一向北交所提交经转让、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8.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5%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9.意向受让方须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等同于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踏勘安排 | 意向受让方必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提前电话申请预约。踏勘申请联系人:于良(**)、李丽颖(**),电话:159****3910(**)、137****3449(**)。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交易所报名时该确认书与报名申请资料一并提供(未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视为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到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处置存货清单明细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拆除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或其它限制,同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责任与风险。 3.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98.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业务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
其他附件 | 附件: ****257项存货资产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处置存货清单明细.xlsx ,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257项存货资产.pdf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257项存货资产).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
https://otc.****.com/dzsw/detail/363535.html
92e695.pdf
d6628.xlsx
17435f.pdf
7c07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