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LQ-DS-28号地块;
占地面积:17697.98m2;
地理位置:后沙路以西,长深高速以北、棋**以东;
四至:**后沙路,南至长深高速,西至翁仁村联建房,北至翁仁村联建房;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用地,现将此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该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为敏感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LQ-DS-28号地块现有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是否满足地块开发要求,从而指导下一步开发工作,****委托我单位(******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识别地块内各类污染(源)以及历史/当前的活动对地块环境质量(土壤和地下水)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相关资料,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用地性质为敏感用地,根据人员访谈、卫星图查阅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历史上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无畜禽养殖,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输送;地块内无污染事故,无管线填埋,无固废堆积或填埋;现场踏勘时土壤无异味。
三、调查结论和建议
总结论:根据前期调查及人员访谈分析,及《****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规定,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也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下一步采样检测工作,可直接开发利用。
建议:建议业主加强地块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如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来土壤在地块内的非法倾倒与就地掩埋等;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