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9 13:48
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县管河道(酉溪河、荔溪)砂石深加工点项目(麻溪铺庄田加工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1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县管河道(酉溪河、荔溪)砂石深加工点项目(麻溪铺庄田加工点) |
建设地点 | **县麻溪铺镇庄田村坳头组 (东经:110.****8831(110°20′56.7179″),北纬:28.****8010(28°19′28.1283″)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在**县麻溪铺镇庄田村坳头组建设**县县管河道(酉溪河、荔溪)砂石深加工点项目(麻溪铺庄田加工点),地理位置:东经110.349088,北纬28.32448。项目占地面积5537.69平方米,总投资4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砂石骨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棚、成品棚、进场道路、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办公楼、食堂为租赁现有的综合楼和民房,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以列入《**县荔溪、**、朱红溪、怡溪、牧马溪、夷望溪等6条沅水支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的荔溪河道碎石为原料,可采量195.5972万吨,服务年限3.25年,采用破碎→筛分→制砂→洗砂工艺,年产60万吨砂石产品,其中1-5mm机制砂40万吨、5-40mm碎石2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周边应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密闭并低速行驶、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至污水池,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上清液输送至**罐全部回用于洗砂工段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施肥。 3.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密闭式生产车间,原料棚和产品棚设置三面围挡。对场区、破碎机、传输带、原料棚、产品棚和筛分机进出料口采取喷淋洒水,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和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影响。 4.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震措施。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生产和装卸料,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饼、生产车间阻隔收集的粉尘贮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砖厂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村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