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20万吨/年纯苯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7MA1CD99W4U | 建设单位法人:刘烈威 |
汪文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省**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三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新区黑****集团****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20万吨/年纯苯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林源园工业区中的化工产业三区内 |
经度:124.75146 纬度: 46.31001 | ****机关:****开发区****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9 |
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7MA1CD99W4U001P |
2023-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792 |
964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7MA1CD99W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国信****公司 |
912********847357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 id=1515 _ngc=-1 groupId=6#_np=0_1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装置规模为25万吨/年(以甲苯进料计),预计年产纯苯2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装置规模为25万吨/年(以甲苯进料计),实际建成年产纯苯20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公司提供的甲苯为主要原料,采用甲苯脱甲基生产纯苯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提供的甲苯为主要原料,采用甲苯脱甲基生产纯苯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业场地设置不低于2米高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加盖蓬布,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厂区合理进行绿化、美化。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装置放空气及尾气进入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采用带有氮封的内浮顶罐和高效密封内浮盘,由油气升压罗茨风机机组将罐组低压油气升压后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处理。汽车装车设施安装密闭集中收集系统,装卸排放的尾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反应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制氢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管线、法兰和垫片,管线的吹扫接头不使用时均用管帽堵死,防止气体泄漏,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降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甲苯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装置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对纯苯装置区、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初期雨水收集池、地下排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重点防渗要求。对机柜间、变电所采取一般防渗,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一般防渗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进出管路柔性连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废油泥,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问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产生硫化锌,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需要的单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项目装置区设置围堰,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罐区周围设置防火堤,用于事故状态下污水的收集,防止事故水的漫流。二、三级防控措施依托苯酚丙酮项目设置的防控系统,事故水通过装置区围堰、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罐区防火堤外设置的应急污水切换阀汇入苯酚丙酮项目建设事故池。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了2.5m高的移动围挡,未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加强粉状建材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散装建材采用专用车辆,并遮盖苫布,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冲洗。 ③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交通运输利用现有公路,施工现场道路经常清扫、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在风力5级以上的天气,未进行土方挖掘。 ⑤在施工场地设有专人兼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堆放场地远离周围居民区,并遮盖苫布,洒水抑尘。 ⑥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⑦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在招标中明确了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硬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物料堆存采取苫布覆盖,表面洒水抑尘,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设有沉淀池,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洒水抑尘,在厂区搭建了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对旱厕进行了卫生填埋。 ②施工废水未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用于场地压尘,未随意排放。 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修,未发生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施工场地附近地表水体的现象。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减缓了局部累积声级过高风险;各高噪声机械置于地块较中间位置作业,减少了对敏感区的噪声影响。 ②本项目施工期较长,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避免造成施工噪声集中现象。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制订了施工计划时间。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内未进行施工。 ③设备选型上,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采用了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了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了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立即关闭,降低噪声。 ⑤未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了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轻拿轻放,施工工具未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做到了减速、未鸣笛等。 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用了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经过环境敏感点时限制了车辆鸣笛。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设立了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集中处置。环卫部门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定期收集、处置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②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区南一路与大广路交叉口西侧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6)生态保护及土壤沙化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在建、构物基础施工进行挖方作业时,避开了雨季和大风日,并对临时堆土采取了苫布遮盖措施,同时合理安排工程的施工进度,以缩短地面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量。厂区地基开挖及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分块实施,及时平整压实。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在规定施工便道行驶,未破坏施工区外绿地草坪。 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占用厂区外土地,施工期未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进行,未在规定的行车路线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施工材料在指定地点苫布遮盖,未发生乱堆乱放的现象。 二、营运期废气 (1)本项目装置放空气及尾气进入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中装置产生的硫化氢先经过氧化锌脱硫后,再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采用了带有氮封的内浮顶罐,采用了高效密封内浮盘,由油气升压罗茨风机机组将罐组低压油气升压后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汽车装车设施安装密闭集中收集系统,装卸排放的尾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 依托的焚烧炉主要处理异丙苯单元废气(主要包括苯塔回流槽放空气、苯进料缓冲槽尾气、放空分离槽废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渣油等)、苯酚丙酮单元废气(主要包括AMS加氢废气(α-甲基苯乙烯)、MHP分**空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苯酚焦油等)、双酚A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脱酚尾气)、纯苯项目装置废气及罐区和装卸车收集的废气,主要成分为苯、二甲苯、异丙苯、丙酮、苯乙酮、丁苯、异丙甲苯、苯酚、二异丙基苯、甲酚类、酚钠及无机钠盐等。 各处排气由各自装置的管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气收集率约99%,采取“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效率为99%、脱硝效率为65%,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反应器进料加热炉采用了对流-辐射圆筒炉炉型,炉底设有4台低氮燃烧器,以燃料气为燃料。该炉由置于地面的预热器回收烟气余热,预热后的空气供加热炉燃烧器燃烧使用,由60m钢排气筒排放(DA001),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3)天然气制氢转化炉转化炉采用了单排管双面辐射顶烧箱式炉炉型,炉顶设有5排共30台气体燃烧器,以燃料气为燃料。经空预器预热后的空气供加热炉燃烧器燃烧使用,经60m钢排气筒排放(DA002),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4)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装置排水进行了优化设计,在纯苯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增加了1座有效容积90m3、有效水深3m的纯苯污水收集池,装置检修时产生的临时蒸煮废水经过收集池缓冲后,加压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蒸煮废水中挥发的废气经过2个活性炭罐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水挥发的废气原为无组织排放,实际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将原有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降低了苯、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未产生污水收集池废气。 二、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采用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各股废水实行污污分流、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各装置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主要由装置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组成。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纯苯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增加了1座有效容积90m3、有效水深3m的纯苯污水收集池,装置检修时产生的临时蒸煮废水经过收集池缓冲后,加压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产生量、处理方式均不变,不会产生新的污染物,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站****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排干。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处理后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水质控制项目A级指标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干渠。 三、营运期地下水 (1)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了相应措施,降低和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地表面实施了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就地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4)工程措施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了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最大限度的强化防渗防污能力;同时实施覆盖生产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配备了先进的检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布设了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措施,及早消除不良影响。 (5)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场地各生产功能单一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纯苯装置区、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初期雨水收集池、本次新增的纯苯污水收集池及地下排水管道。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另外,危废贮存库设置了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生产污水系统、污染雨水系统、水封井混凝土的结构厚度>250mm,抗渗等级>P8,强度等级C30。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混凝土内掺加抗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1.0mm,喷涂聚脲防水材料厚度>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管道穿越井壁处均设置了防水套管。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系统的地管均采用了钢制管道。地下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聚乙烯胶带外防腐。 重点防渗区罐基础采用了**度聚乙烯HDPE膜作为其防渗层,**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1.5mm,并且于膜上膜下设置了保护层。 地下管道防渗采用了厚度>1.5mm的**度聚乙烯(HDPE)膜,膜两侧设置了长丝无纺土工布保护层,其标称断裂强度>30kN/m。 ②一般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一般****电站、现场机柜间。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简单防渗区(非污染防治区) 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研发培训综合楼)、宿舍楼(倒班宿舍)、厂区道路,防渗性能<1.0×10-6cm/s,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本项目依托苯酚丙酮项目设置的3眼水质监测井,在厂区东北侧10m处、厂区西南侧10m****处理站西南测10m处各设1眼污染跟踪监测井,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四、营运期噪声 (1)声源治理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对高噪声设备、各大功率的泵体、循环水泵等运转设备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室进行密闭、墙壁及顶棚采用了吸声材料、减振材料支撑,建设时使用了隔声门窗。 ③在设备安装时注意保持平衡,并采取了减振基础。 ④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进出口安装了消音器。 ⑤泵房内的大功率泵体安装时采取了减振基础,降低车间内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 (2)传播途径降噪 ①设有弹簧减振基础,风机设有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了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了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向外传播。 ②在厂区围墙周围设了防护林带。 五、营运期固废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各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废油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物等。 废加氢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催化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实验室废液、储运设施废油泥、废机油及含油废物按照不同类别,收集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不外排。 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产生的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在产生过程中在一个包装内,无法彻底分类,废脱氯催化剂属于HW50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261-152-50,危险特性为T毒性),废脱硫剂(硫化锌)属于一般固体废物65脱硫石膏中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代码为900-999-65),按照《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通则》(GB5085.7-2019)中“5.1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将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委托****一同处置。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库,面积200m2,地面基础采取了防渗措施,由上到下为2mm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12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碎石夯入土中,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六、环境风险 (1)加强风险管理。 (2)总平面布置中,充分考虑了总体布置的安全性,选择成熟、可靠、先进、能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减少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可能性。在设计中考虑余量,操作弹性为60-110%,具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3)界区内设置1套区域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控制室内安装1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在变配电所等封闭场所内设置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讯响器,在变配电所电缆桥架及电缆沟内设置线型感温探测器,并在机柜间、变配电所等重要场所设置消防电话分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及状态返回信号均送至中央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利用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作为火灾应急广播,发出警报。 厂区原辅材料储罐设置了固定的储存场所,并且在储罐区内安装了可燃性气体电子检测装置,企业设有2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全厂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泡沫站、消防水栓、泡沫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消防泵等。罐区消防采用以水消防、泡沫灭火为主,干粉灭火次之,其它消防为辅的消防方案,配有10台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0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条应急消防水带、94台50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802具8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90具7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项目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的收集,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1座容积13000m3钢筋混凝土事故水池。 (5****园区高架火炬,****园区产业二区内、本项目东北侧775m处,用于处理各装置紧急竖骨排放及安全阀泄放的气体。火炬作为全厂性的安全设施,用于处理各工艺装置、储运区在开停工或停电、停水、火灾等紧急状况下的可燃性排放气。 (6)根据调查,企业于 2023 年 10 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2024年9月29****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黑WH安许证字[2024]1040号,有效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7)企业应急监测单位为******公司,外部消防依托****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企****区管委****中心安监科、联动方大****人民政府、******公司、****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签署应急救援相互共建联动协议。 |
①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装置排水进行了优化设计,在纯苯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增加了1座有效容积90m3、有效水深3m的纯苯污水收集池,装置检修时产生的临时蒸煮废水经过收集池缓冲后,加压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蒸煮废水中挥发的废气经过2个活性炭罐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将原有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降低了苯、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废水产生量、处理方式均不变,不会产生新的污染物,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未产生污水收集池废气。按照企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属于非正常工况临时排放,没有对排放量进行统计和总量核算,待装置检修时,按照要求进行监测。 ②本项目环评批复(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3]21号)(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中“反应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制氢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未要求反应进料加热炉和制氢转化炉安装布袋除尘器,本项目反应进料加热炉和制氢转化炉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后,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对排放口排放的废气实时监测,并每月对排气筒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燃烧产物颗粒物浓度<20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均可达标排放。 2023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局聘请3位专家、排污许可证填报评估单位兴建****公司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现场核查,企业于2023年11月9日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前现场核查情况进行了回复(见附件),针对“环评中加热炉、转化炉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实际建设加热炉、转化炉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的问题,回复如下“纯苯装置的H5101(加热炉)与H5401(转化炉)其燃料开工时用天然气待运行平稳后转为使用PSA单元产出的解析气(即天然气),该解析气成分:48%甲烷、4.5%CO、22%CO2、23%H2、2.5%水,其燃烧后颗粒物极少,纯苯环评批复内容也是加热炉和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没有加布袋除尘。燃烧天然气的加热炉、转化炉、锅炉、工业窑炉等在未设置布袋除尘器的情况下,其燃烧产物颗粒物浓度<20mg/m3,均可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态环境局、3位专家、排污许可证填报评估单位兴建****公司结合企业回复内容,按照“反应进料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排气筒排放,制氢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60米高排气筒排放”,为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产生的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在产生过程中在一个包装内,无法彻底分类,废脱氯催化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50废催化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261-152-50,危险特性为T毒性),废脱硫剂(硫化锌)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VI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65脱硫石膏中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代码为900-999-65),按照《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通则》(GB5085.7-2019)中“5.1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将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一同处置。 通过验收监测,上述变化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实行经理(厂长)领导下的“一人主管,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基层,监督考核”的原则,建立以经理(厂长)领导为核心,环保职能部门为基础的全员责任制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配备2名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使环境管理很好的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分解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把企业管理与环境管理紧密的结合起来。 项目设立专门的HSE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项目运行后由该机构负责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 (1)制定了各类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定及技术规程; (2)设立了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环保文件、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检修、运行台账等档案管理; (3)监督、检查环保“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4)制定了计划开停车、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处理、处置和排放管理措施,配置能够满足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的处理、处置污染物的环保设施; (5)定期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测,保证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6)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 (7)制定了信息公开计划,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947-2018)等相关要求,委托******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进行监测。将建设项目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向公众公开,以便公众及时了解情况。2023年11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8月12日进行变更,证书编号为****0607MA1CD99W4U001P,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止。 (8)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40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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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14 | 6.224 | 0 | 0 | 6.14 | 6.14 | / |
0 | 4.864 | 23.08 | 0 | 0 | 4.864 | 4.864 | / |
0 | 0.044 | 8.1266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3.188 | 10.8491 | 0 | 0 | 3.188 | 3.1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 | 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水质控制项目A级指标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采用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各股废水实行污污分流、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各装置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主要由装置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组成。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纯苯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增加了1座有效容积90m3、有效水深3m的纯苯污水收集池,装置检修时产生的临时蒸煮废水经过收集池缓冲后,加压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产生量、处理方式均不变,不会产生新的污染物,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站****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排干。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处理后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水质控制项目A级指标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干渠。 | 根据监测数据,废水中pH在7.3-7.6之间,COD浓度在20.78-30.84mg/L之间、BOD5在10.3-11.2mg/L之间、SS在6-9mg/L之间、氨氮在0.007-0.008mg/L之间、总磷在0.23-0.35mg/L之间、总氮在10.1-11.7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在182-1980mg/L之间、氯化物在60.0-87.3mg/L之间、硫酸盐在104-130mg/L之间,苯系物、多环芳烃、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处理厂纳管标准,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焚烧炉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装置放空气及尾气进入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中装置产生的硫化氢先经过氧化锌脱硫后,再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采用了带有氮封的内浮顶罐,采用了高效密封内浮盘,由油气升压罗茨风机机组将罐组低压油气升压后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汽车装车设施安装密闭集中收集系统,装卸排放的尾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焚烧炉焚烧处理。 依托的焚烧炉主要处理异丙苯单元废气(主要包括苯塔回流槽放空气、苯进料缓冲槽尾气、放空分离槽废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渣油等)、苯酚丙酮单元废气(主要包括AMS加氢废气(α-甲基苯乙烯)、MHP分**空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苯酚焦油等)、双酚A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脱酚尾气)、纯苯项目装置废气及罐区和装卸车收集的废气,主要成分为苯、二甲苯、异丙苯、丙酮、苯乙酮、丁苯、异丙甲苯、苯酚、二异丙基苯、甲酚类、酚钠及无机钠盐等。 各处排气由各自装置的管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气收集率约99%,采取“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效率为99%、脱硝效率为65%,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根据验收监测,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0-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17-0.0833kg/h之间;二氧化硫在61.6-77.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542-2.083kg/h之间;氮氧化物在89.2-124.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2.167-3.333kg/h之间;一氧化碳在0-3.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833kg/h之间;氨在1.00-1.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65-0.0250kg/h之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焚烧炉总处理能力为9825kg/h(包括气态8350kg/h、液体1475kg/h),排气筒高度为50m)。焚烧炉脱硝和氨储罐逸散的氨排放速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
2 | 反应器进料加热炉低氮燃烧+60m钢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 反应器进料加热炉采用了对流-辐射圆筒炉炉型,炉底设有4台低氮燃烧器,以燃料气为燃料。该炉由置于地面的预热器回收烟气余热,预热后的空气供加热炉燃烧器燃烧使用,由60m钢排气筒排放(DA001),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反应进料加热炉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后,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对排放口排放的废气实时监测,并每月对排气筒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燃烧天然气的加热炉在未设置布袋除尘器的情况下,其燃烧产物颗粒物浓度<20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均可达标排放,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 根据验收监测,反应进料加热炉排气筒(DA001)高度为60m,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40-2.6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325-0.1465kg/h之间;颗粒物在0.23-0.4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4kg/h;二氧化硫在23.75-39.6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292-0.458kg/h之间;氮氧化物在24.51-29.3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4kg/h。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 | |
3 | 制氢转化炉低氮燃烧+60m钢排气筒 | 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 天然气制氢转化炉转化炉采用了单排管双面辐射顶烧箱式炉炉型,炉顶设有5排共30台气体燃烧器,以燃料气为燃料。经空预器预热后的空气供加热炉燃烧器燃烧使用,经60m钢排气筒排放(DA002),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制氢转化炉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后,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对排放口排放的废气实时监测,并每月对排气筒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燃烧天然气的转化炉在未设置布袋除尘器的情况下,其燃烧产物颗粒物浓度<20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和表6排放限值要求,均可达标排放,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 根据验收监测,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15-2.7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527-1.3625kg/h之间;颗粒物在0.18-0.3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4kg/h;二氧化硫在18.16-26.9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208-0.583kg/h之间;氮氧化物在27.71-40.1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375-0.833kg/h之间。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 | |
4 | 纯苯污水收集池临时蒸煮废水废气2个活性炭罐+15m高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装置排水进行了优化设计,在纯苯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增加了1座有效容积90m3、有效水深3m的纯苯污水收集池,装置检修时产生的临时蒸煮废水经过收集池缓冲后,加压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蒸煮废水中挥发的废气经过2个活性炭罐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水挥发的废气原为无组织排放,实际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将原有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降低了苯、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未产生污水收集池废气。 | 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装置检修蒸煮废水,未产生污水收集池废气。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基础建筑、隔声门窗、吸声材料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1)声源治理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对高噪声设备、各大功率的泵体、循环水泵等运转设备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室进行密闭、墙壁及顶棚采用了吸声材料、减振材料支撑,建设时使用了隔声门窗。 ③在设备安装时注意保持平衡,并采取了减振基础。 ④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进出口安装了消音器。 ⑤泵房内的大功率泵体安装时采取了减振基础,降低车间内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 (2)传播途径降噪 ①设有弹簧减振基础,风机设有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了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了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向外传播。 ②在厂区围墙周围设了防护林带。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5dB(A)之间、夜间在47-4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对纯苯装置区、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初期雨水收集池、地下排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重点防渗要求。对机柜间、变电所采取一般防渗,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一般防渗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1)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了相应措施,降低和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地表面实施了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就地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4)工程措施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了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最大限度的强化防渗防污能力;同时实施覆盖生产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配备了先进的检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布设了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措施,及早消除不良影响。 (5)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场地各生产功能单一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纯苯装置区、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初期雨水收集池、本次新增的纯苯污水收集池及地下排水管道。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另外,危废贮存库设置了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生产污水系统、污染雨水系统、水封井混凝土的结构厚度>250mm,抗渗等级>P8,强度等级C30。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混凝土内掺加抗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1.0mm,喷涂聚脲防水材料厚度>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管道穿越井壁处均设置了防水套管。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系统的地管均采用了钢制管道。地下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聚乙烯胶带外防腐。 重点防渗区罐基础采用了**度聚乙烯HDPE膜作为其防渗层,**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1.5mm,并且于膜上膜下设置了保护层。 地下管道防渗采用了厚度>1.5mm的**度聚乙烯(HDPE)膜,膜两侧设置了长丝无纺土工布保护层,其标称断裂强度>30kN/m。 ②一般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一般****电站、现场机柜间。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简单防渗区(非污染防治区) 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研发培训综合楼)、宿舍楼(倒班宿舍)、厂区道路,防渗性能<1.0×10-6cm/s,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本项目依托苯酚丙酮项目设置的3眼水质监测井,在厂区东北侧10m处、厂区西南侧10m****处理站西南测10m处各设1眼污染跟踪监测井,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废油泥,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问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产生硫化锌,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需要的单位。 |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各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废油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物等。 废加氢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催化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瓷球、实验室废液、储运设施废油泥、废机油及含油废物按照不同类别,收集至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不外排。 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产生的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在产生过程中在一个包装内,无法彻底分类,废脱氯催化剂属于HW50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261-152-50,危险特性为T毒性),废脱硫剂(硫化锌)属于一般固体废物65脱硫石膏中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代码为900-999-65),按照《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通则》(GB5085.7-2019)中“5.1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将废脱硫剂和废脱氯催化剂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委托****一同处置。 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库,面积200m2,地面基础采取了防渗措施,由上到下为2mm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12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碎石夯入土中,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项目装置区设置围堰,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罐区周围设置防火堤,用于事故状态下污水的收集,防止事故水的漫流。二、三级防控措施依托苯酚丙酮项目设置的防控系统,事故水通过装置区围堰、甲苯储罐、苯储罐、重芳烃储罐罐区防火堤外设置的应急污水切换阀汇入苯酚丙酮项目建设事故池。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1)加强风险管理。 (2)总平面布置中,充分考虑了总体布置的安全性,选择成熟、可靠、先进、能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减少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可能性。在设计中考虑余量,操作弹性为60-110%,具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3)界区内设置1套区域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控制室内安装1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在变配电所等封闭场所内设置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讯响器,在变配电所电缆桥架及电缆沟内设置线型感温探测器,并在机柜间、变配电所等重要场所设置消防电话分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及状态返回信号均送至中央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利用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作为火灾应急广播,发出警报。 厂区原辅材料储罐设置了固定的储存场所,并且在储罐区内安装了可燃性气体电子检测装置,企业设有2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全厂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泡沫站、消防水栓、泡沫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消防泵等。罐区消防采用以水消防、泡沫灭火为主,干粉灭火次之,其它消防为辅的消防方案,配有10台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0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条应急消防水带、94台50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802具8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90具7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项目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的收集,依托苯酚丙酮项目建设的1座容积13000m3钢筋混凝土事故水池。 (5****园区高架火炬,****园区产业二区内、本项目东北侧775m处,用于处理各装置紧急竖骨排放及安全阀泄放的气体。火炬作为全厂性的安全设施,用于处理各工艺装置、储运区在开停工或停电、停水、火灾等紧急状况下的可燃性排放气。 (6)根据调查,企业于 2023 年 10 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2024年9月29****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黑WH安许证字[2024]1040号,有效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7)企业应急监测单位为******公司,外部消防依托****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企****区管委****中心安监科、联动方大****人民政府、******公司、****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签署应急救援相互共建联动协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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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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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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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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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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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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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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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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