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混凝土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81MACC3LAR8T | 建设单位法人:刘宗泽 |
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大水泊镇**综合保税区(南区)**路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搅拌混凝土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区大水泊镇**综合保税区(南区)**路西 |
经度:122.24638 纬度: 37.176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30 |
威环文审表〔202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81MACC3LAR8T001W |
2023-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MACC3LAR-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MACC3LAR-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7979-6 | 竣工时间:2023-11-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63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混凝土搅拌加工生产能力15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混凝土搅拌加工生产能力15万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上料→搅拌→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搅拌→外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要严格落实《**省工****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相关要求,物料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环节要采取封闭措施,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输送物料,立式储罐罐顶和搅拌机顶部均配套布袋除尘器,料库和配料间内配套固定式洒水抑尘设施,厂区配备洒水车和地面冲洗抑尘系统,厂区进出口及车间内安装视频监控,厂区内安装PM2.5、PM10及噪声在线监控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要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要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网****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收集的沉淀泥沙要全部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后送**市****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物料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环节均采取了封闭措施,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输送物料,立式储罐罐顶和搅拌机顶部均配套了布袋除尘器,料库和配料间内配套了固定式洒水抑尘设施,厂区配备了洒水车和地面冲洗抑尘系统,厂区进出口及车间内安装视频监控,厂区内安装PM2.5、PM10及噪声在线监控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井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落实了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泥沙全部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4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1 | 0.058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1 | 0.005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要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要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进一步处理。项目污水排放口COD、氨氮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0.058吨/年、0.005吨/年以内。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级标准 | 项目生产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井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经检测,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放口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1吨/年、0.001吨/年,满足批复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监测结果均符合应执行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省工****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相关要求,物料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环节要采取封闭措施,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输送物料,立式储罐罐顶和搅拌机顶部均配套布袋除尘器,料库和配料间内配套固定式洒水抑尘设施,厂区配备洒水车和地面冲洗抑尘系统,厂区进出口及车间内安装视频监控,厂区内安装PM2.5、PM10及噪声在线监控设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 -2018)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物料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环节均采取了封闭措施,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输送物料,立式储罐罐顶和搅拌机顶部均配套了布袋除尘器,料库和配料间内配套了固定式洒水抑尘设施,厂区配备了洒水车和地面冲洗抑尘系统,厂区进出口及车间内安装视频监控,厂区内安装PM2.5、PM10及噪声在线监控设施。 |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 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收集的沉淀泥沙要全部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后送**市****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 项目落实了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泥沙全部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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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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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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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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