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工作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工作室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09:30
开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与黄****书店广场B座4楼
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172193.97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77608.30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84954.98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七、公示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4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许由路西段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0374-****7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宋女士、宁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371-****0950、****2765
电子邮件:****@1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 0374-****910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