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589576R | 建设单位法人:申晓春 |
顿新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经海五路58号院2号楼、4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经海五路58****工厂4号楼、2号楼**** |
经度:116.55802 纬度: 39.79068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0 |
经环保审字****0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89576R001W |
2024-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91.63 |
10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58957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慧博(**)国际****公司 |
911********275532A | 验收监测单位:**华博****公司 |
911********4623105 | 竣工时间:2024-11-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1jdbS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开发区经海五路58 ****工厂2 号楼、4 号楼,建筑面积8000m2。项目搭建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生产线,生产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达产后年新增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326243 套,全厂产能826243 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开发区经海五路58 ****工厂2 号楼、4 号楼,建筑面积8000m2。项目搭建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生产线,生产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达产后年新增新能源轿车副仪表板326243 套,全厂产能826243 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在2号楼现有生产车间增加注塑机、热板焊接机、装配生产线、裁切机、包覆机、喷胶室、干燥室等设备,扩大注塑产能和最终产品产能。同时,2号楼生产车间承担全厂的原料烘干和注塑生产任务。在新租用的4号楼生产车间建设热板焊接机、装配生产线、裁切机、缝纫机、包覆机、喷胶室、干燥室、植绒线等生产单元,对2号楼注塑工序生产的中间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最终产出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在2号楼现有生产车间增加注塑机、热板焊接机、装配生产线、裁切机、包覆机、喷胶室、干燥室等设备,扩大注塑产能和最终产品产能。同时,2号楼生产车间承担全厂的原料烘干和注塑生产任务。在新租用的4号楼生产车间建设热板焊接机、装配生产线、裁切机、缝纫机、包覆机、喷胶室、干燥室等生产单元,对2号楼注塑工序生产的中间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最终产出产品。 |
取消植绒线建设,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2号楼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2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4号楼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及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厂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开发区****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在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公司回收利用。****工厂生活垃圾系统,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工程1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和**的41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2号楼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2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4号楼生产车间全部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厂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开发区****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在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公司回收利用。****工厂生活垃圾系统,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工程1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和**的41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鼎泰****公司处置。 |
取消植绒工序,不再产生颗粒物。全部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3排放。不再建设DA004。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须按标准建设,应设自动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该项目投产后不得超过环评中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厂区现有风险防范体系中。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要求。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7 | 0.27 | 0 | 0 | 0 | 0.54 | 0.27 | |
0.909 | 0.654 | 0 | 0 | 0 | 1.563 | 0.654 | |
0.115 | 0.082 | 0 | 0 | 0 | 0.197 | 0.08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8800 | 14400 | 0 | 0 | 0 | 43200 | 144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631 | 3.1268 | 0 | 0 | 0.263 | 0.26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公共化粪池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 | 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2 | 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 | 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3 | **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23) | **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在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公司回收利用。 |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在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公司回收利用。 | |
2 | 生活垃圾 ****工厂生活垃圾系统,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生活垃圾 ****工厂生活垃圾系统,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3 |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工程1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和**的41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工程1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和**的41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须按标准建设,应设自动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厂区现有风险防范体系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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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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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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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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