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公司关于财务总账系统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
发布时间:2025/1/9 14:59:15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吴****公司 项目名称:财务总账系统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需求调研及方案设计:根据i17**计准则咨询方案,结合东吴人寿财务管理要求,设计总体及详细系统方案,包括落地分类账、会计科目结构、业务流程等。系统实现在东吴人寿现有总账系统内新增新准则账套。接口开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接口,具体根据整体方案确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辅助余额表、凭证明细表、三栏账、凭证打印、关账检查报表等日常管理报表,不包含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附注报表。根据需求调研情况,对现在账套原有功能复用的开发调整。数据初始化,需要完成原账套下历史数据转换和迁移工作,包括迁移模板设计、数据迁移、数据验证、余额初始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东吴****公司因业务需求,须对现有财务总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有财务总账系统是由中****公司开发建设,并一直承担该系统数据服务维护,为确保本次改造升级与现有系统的完美融合及无缝衔接,并保障现有数据的安全,本项目必须由原系统的设计和维护单位来执行。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一致****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次采购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中****公司,单位地址:**市**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公司 地址:**市**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2.公示媒体:苏****公司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吴****公司 联 系 人:陶晓瑜 联系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8****广场32楼 联系电话:0512-****542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联系地址:**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电话:0512-****1672、0512-****179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UploadFile/file/****0109/202********028412841.pdf ****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