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有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2期(北郭东村8幢、15幢一层营业房)房屋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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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期(北郭东村8幢、15幢一层营业房)房屋招租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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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5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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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
网络竞价 |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4.承租人报名前须与出租方就房屋经营范围、经营业态进行沟通; 5.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8.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9.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10.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11.其他条件以****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规定为准。 12.该房屋为非空置房屋,竞租人报名前需实地勘察租赁房屋现状。竞得者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起租日自出租方通知竞得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 13.该房屋产权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意向承租方应根据标的环境、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因素确定租赁用途,并在参与本次招租前与招租人沟通确认租赁用途,若意向承租方因未事先沟通或确认相关消防安全要求等导致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相关责任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招租人损失,应予赔偿。 14.承租方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方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 15.出租方不负责标的房屋实物交付,标的如由新承租人(成交人)成交的,由新承租人负责清退现使用人,如由第三方妨碍承租人使用标的,承租人应依法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亦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人未能排除妨碍而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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