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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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呈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位于****开发区科学大道与庙王路交叉口东南侧133号院内,现投资600万元租赁**圣莱特空****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产品为3000吨轻量化塑料粒子和1000吨轻质泡沫材料。项目工艺技术为:轻量化塑料粒子:外购原材料(塑料颗粒、玻璃微珠等)—上料—挤出—水冷—风干—切粒—成品;轻质泡沫材料:外购原材料(环氧树脂、玻璃微珠等)—混合—固化—切割—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包含投料、切割、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挤出、混合、固化工序及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投料粉尘、切割、雕刻粉尘经集气装置分别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TA003)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混合、固化、危废间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相关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用于周边绿化;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原料包装桶。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原料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