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铝型材及精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6亿元。
5、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
6、工作制度:采用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7、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在原厂区内**1层钢结构破碎车间、仓库、辅助用房、危废间等,建筑面积6551.95m2,建成后全厂总建筑面积739204.95m2;取消购置或淘汰设备90台(套、条),新增购置设备387台(套、条),建成后全厂共计759台(套、条)。技改完成后,一期一阶段年产铝型材3万吨不变,一期二阶段年产铝型材4万吨,一期三阶段年产铝型材5.6万吨,一期四阶段年产铝型材3.4万吨,二期一阶段年产铝型材7万吨,二期二阶段年产铝型材7万吨,全厂铝型材总产能仍为30万吨不变。
企业于2019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19年06月19****环境局出具的批复,审批文号为:衡环评[2019]26号。2022年4月22日,企业填报完成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号为:202********0000019。2022年8月14日,企业完成了一期一阶段(年产喷粉型材1.04万吨、喷漆型材0.5万吨、木纹转印型材0.16万吨、幕墙0.5万吨、门窗0.3万吨)、二期工程一阶段(隔热条生产线)的阶段性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2023年12月11日,填报完成了《****均质炉、阳极氧化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号:202********0000051;2024年1月7日,企业完成了一期一阶段剩余的熔铸车间和氧化一车间(氧化电泳漆型材0.5万吨)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2024年9月23日,填报完成了《****喷漆、粉末喷涂固化烘干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号:202********0000038。企业已取得国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1123MA09EJWJ23001U。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扒渣、炒灰、熔炼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6套高温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2)均质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3)碱蚀槽废气经侧吸/顶吸集气罩收集,酸式喷淋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4)阳极氧化槽、中和槽、脱脂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喷淋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5)电泳工序顶吸集气罩,固化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收集后经气水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6)氧化车间热水锅炉安装低氮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7)挤压机、时效炉热风烟气循环加热,燃烧废气经高度在3.4-5.1米之间的排气筒车间内排放。(8)煮模废气碱雾经酸喷淋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9)喷漆废气经微负压集气+水帘+高效脱漆器处理,底漆流平废气进入底漆高效脱漆器,面漆流平废气进入面漆高效脱漆器,以上废气进入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处理器进行处理;清漆废气经微负压集气+水帘+高效脱漆器处理,调漆废气进入清漆高效脱漆器,然后喷清漆废气和调漆废气一起进入1套干式过滤棉+沸石转轮处理器处理;以上2股废气一起进入RTO蓄热式燃烧处理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固化烘干废气、清漆流平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气水分离+湿法静电+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和喷漆工序共用排气筒)。(10)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20m排气筒排放。(11)喷粉固化炉安装低氮燃烧,固化炉废气和烘干废气一起经旋流喷淋塔+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12)转印炉安装低氮燃烧器,转印炉废气和转印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各自的20m排气筒排放。(13)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14)脱脂槽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经各自的20m排气筒排放。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治理措施:一期一阶段含镍废水经独立管网收集,送含镍废水预处理单元,除镍后排入综合废水池;含锡、含铜废水经独立管网收集至含铜、含锡废水池,经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池;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综合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开发区****处理厂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现有工程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风机加消声器等措施。
现有工程固废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开发区;
联系人:欧阳硕;
电 话:132****0046;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53****5102;
五、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将自己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信件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