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
发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地点:**市**公园
2.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3.工期要求:7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其他条件: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单位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4日(9:00-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先电话联系)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1-****5866,152****3349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
递交地点:**市**区**路62****办公室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
开标地点:**市**区**路62****办公室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