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我局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市住建局虽然在 2021年底组建了建筑****领导小组,但未研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方案,减量工作无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推进不力。
二、整改目标
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方案,持续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治理。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建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落实设计、施工、监督各环节管理责任。
2、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或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方案,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放、污染防治、清运处置的措施,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
3、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内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处、清运处置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
四、整改情况
1、我局制定了《**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成立建筑****领导小组,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方主体单位的实施和管理责任。还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整改及销号的通知》,指导各地单位整改销号工作。市质安监站也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
2、按照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设计方案,编制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方案,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清运处置等各项制度,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通过现场核查,施工现场各项措施基本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3、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处、清运处置的监督检查,落实现场施工监管措施,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明确现场施工监管责任,开展常态化现场监管检查,完善现场检查记录,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内容。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消除,不出现反弹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六、意见反馈渠道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提出意见,联系地址:****开发区****管理处**大道41号,联系电话:073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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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