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自建房安全评估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5: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2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老师 022-****01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百合路1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2-****2212 |
项目概况
****医院自建房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自建房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自建房安全评估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及地基基础)。(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提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联系方式:姜老师 022-****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百合路1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