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津五路排水贯通工程施工及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津五路排水贯通工程施工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24】第10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日
四、开标日期:2025年1月9日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2025年1月10日到1月14日。在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对本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候选人信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施工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5610.5 | 霍建材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13********488247N |
******公司 | ****0031.83 | 张崇静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13********2034399 |
******公司 | ****9179.06 | 高玉花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13********670138P |
施工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 | ****3599.86 | 单宝臣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13********303527G |
**县锦成****公司 | ****0769.02 | 李庆凯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0502MA3CA0147W |
**市****公司 | ****3473.88 | 刘遵莉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0500MA3BY0EA9E |
监理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总监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新世纪工程****公司 | 176000.00 | 张彪 | 合格 | 合格 | 315 | 工程监理综合 | 913********817272N |
******公司 | 179600.00 | 吕永锋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913********346207C |
****集团****公司 | 179200.00 | 刘恒佩 | 合格 | 合格 | 315 | 工程监理综合 | 913********055538G |
监理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总监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新世纪工程****公司 | 109800.00 | 张彪 | 合格 | 合格 | 315 | 工程监理综合 | 913********817272N |
******公司 | 111000.00 | 孝本旭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913********057037Q |
**中舜****公司 | 112000.00 | 吴振坤 | 合格 | 合格 | 315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913********7219457 |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方式,由招标人****,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
八、评标情况:
1、专家组成:****委员会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专家7人。
2、评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0分。
3、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4、评标顺利且纪律严明。
5、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本项目推荐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位,不排序。
九、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定标后由中标人交纳服务费):
施工标段: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差额累计法计算。具体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计算;中标金额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计算;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5%计算;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35%计算。
监理标段: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差额累计法计算。具体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算。
十、其他情况: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县大桥路158号
联系人:李永飞
电话:0546-****90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19号
联系人:孙晓慧
电话:0546-****858
3、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