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21〕68号)等有关规定,****拟对2024年**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岭南镇**片区)选择工程复核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岭南镇**片区)
二、项目地点: **市岭南镇**村
三、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项目总投资592.04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采购内容为2024年**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岭南镇**片区)选择工程复核服务,服务内容均包含:技术服务内容工程复核(含工程数量复核及工程质量检测)、新增耕地核定、耕地质量评定、竣工资料编制、组织验收及上图入库等服务。服务需求为:工程复核(含工程数量复核及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竣工资料编制、组织验收及上图入库符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受甲方委托组织开展项目县级初验,协助市级竣工验收,并分别编制县级初验、市级竣工验收报告,按照验收管理办法审核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竣工内业资料,确保材料完整,达到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在**农田管理监测平台做好项目上图入库服务工作。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1050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政府采购政策:《****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21〕6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六、复核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和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中级职称;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原水****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对复核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复核单位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监理服务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市**路51号。
联系人:覃嘉瑜,电话:0772-****575。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监委派驻市****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蒋禄铭,电话:0772-****076。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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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