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6: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文云燕(组长)、刘春、黄一峰(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055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老师 028-****80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先生 028-****0556 | ||
附件: | |||
附件1 | ********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初稿12.12(1).doc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区西航港街道成白路66号1栋1楼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
折扣率(%):8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2025年度伙食保障集中供应采购项目 | ****拟通过本次采购,确定1家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大队食堂配送供伙食材服务,包括食堂所需生鲜肉类、蔬菜、水果类、调味品、干货、大米、面粉、食用油、其他生活物资等食堂食材的配送,目前食堂担负约****的2025年度工作餐就餐保障任务等 | 配送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配送食材应至少配置一名配送人员、一辆冷藏车、一辆封闭式运输车。 (二)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行;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的食材;保证食材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的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运送产品的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 (三)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四)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五)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大米、菜籽油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所供应原材料应按要求留存样品,肉类留存不低于48小时,蔬果类留存时间不低于72小时,大米、菜籽油留样保存一周。 (六)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七)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配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送货过程中出现的采购人要求换货的品种,以及采购人跟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成交供应商保证在一小时内送到,确保采购人正常就餐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 |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供应原材料应按要求留存样品,肉类留存不低于48小时,蔬果类留存时间不低于72小时。如未按要求提供原材料、留存样品,采购人第一次发现将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将进行律师约谈,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采购人第三次发现此情况,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采购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价款的十倍赔付当日损失的罚款;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云燕(组长)、刘春、黄一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计算,再按照甲方单个委托项目预算总金额作为收费依据下浮20%(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故本项目按6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 028-****8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28-****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28-****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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