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开发****建设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9日—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清濛科技工业区西片区E01、04号地块。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益琨(**)****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筹建,本次技改新增投资10万元,技改后项目总投资110万元,位于**市清濛科技工业区西片区E01、04号地块,租赁****公司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1000m2,年生产铝锭2900吨,公司总职工8人,均不住厂、不设置食堂,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熔化、扒渣、天然气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炉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中鼓励要求,其中二氧化硫执行《铸造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标准。
3、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项目铝渣、铝灰应配套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箱统一收集后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187 ****3053
传真:0595-****3050
地址:****开发区****中心****建设局窗口
邮编:3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