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超声骨刀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声骨刀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12-25,更正为:2025-01-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2-31,更正为:2025-01-1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5 09:00:00,更正为:2025-01-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5 09:00:00,更正为:2025-01-26 09:00:00。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超声骨刀”(****)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
1、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1项主机”要求中的“▲1.3、工作原理:基于电致伸缩技术,利用超声的纵向振动切割,支持超声或扭转摆动复合动力模式。”
更正为:▲1.3、工作原理:基于电致伸缩技术,利用超声的纵向振动切割动力模式。
2、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1项主机”要求中的“1.5、超声骨刀工作频率:≥40kHz,打击力度强,低噪音设计。”
更正为:1.5、超声骨刀工作频率:40kHz±3kHz,打击力度强,低噪音设计。
3、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1项主机”要求中的“1.6、超声骨刀最大尖端主振幅≥150um。”
更正为:1.6、超声骨刀最大尖端主振幅≥120um。
4、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1项主机”要求中的“1.10、设备防电击类型和防电击程度为Ⅰ类B型。”
更正为:“1.10、设备防电击类型和防电击程度为Ⅰ类B型及其以上类型。”
5、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1项主机”要求中,取消“第1.13条”:▲1.13、主机具有模块升级功能,可配置相应功能模块实现超声吸引、超声清创等功能。
6、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第3项手柄”要求中的“3.1、换能器:电致伸缩技术,能量转换率≥95%。”
更正为:“▲3.1、换能器:电致伸缩技术,能量转换率≥95%。”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第“1.13”条取消后,现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技术指标分值:“非“▲”条款共13项13分,每有1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非“▲”条款共12项12分,每有1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中评标分值更正为“39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33分”。
更正为:价格分“34分”。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分值构成:“详细评审67.00分,报价得分33.00分”。
更正为“详细评审66.00分,报价得分34.00分”
五、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段101号
联系方式:0827-****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2号楼6楼29号
联系方式:082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827-****166
****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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