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市嘉福石业有限公司高端石材加工二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81MA499KY53D | 建设单位法人:何娟 |
刘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部石材产业园高端石材加工交易区JKSC-1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端石材加工二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2-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中部石材产业园高端石材加工交易区JKSC-14号 |
经度:115.01974 纬度: 31.0826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8 |
麻环审〔2024〕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81MA499KY5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81MA499KY53D | 验收监测单位:博创****公司 |
****1100MA49001D5X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index/ashow_90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C3032 建筑用石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C3032 建筑用石加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花岗岩板材285万平方米、**石板材15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花岗岩板材95万平方米、**石板材5万平方米 |
实际项目阶段性竣工,产能未达到环评设计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花岗岩板材:切割—磨光/喷砂/火烧/荔枝—红外切/中切/小切 **石板材:切割—磨光—包胶 异形板材:切割—大切—中切—仿形/雕刻 | 实际建设情况:花岗岩板材:切割—磨光/喷砂/火烧—红外切/中切/小切 **石板材:切割—磨光 异形板材:切割—大切—中切—仿形/雕刻 |
实际根据市场需要,工艺发生变化,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荔枝板加工,包胶工艺委外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①石材加工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与地****处理站(污水罐:采用混凝+沉淀+压滤工艺处理,设计容积为25245m3,规格为:直径为16m、12m、10m、6m,高12m污水罐各5个,新增加污水罐)处理后回用生产;②初期雨水经多级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采用混凝+沉淀+压滤工艺处理,设计容积22400m3,设置1个雨水收集池,规格为长×宽×高=100m×32m×7m)后回用于生产;③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废气:①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在荒料和成品堆场配备雾炮等洒水降尘设施;②建设洗车槽,用于进出车辆轮胎冲洗;③生产车间采取封闭车间(预留一扇门供人员和生产设备进出),石材切割、磨光及荔枝面加工采用湿法作业,喷砂作业配备收尘装置,切机泥浆雾甩出方向设置“环保房”,即在泥浆雾甩出方向设置半封闭小车间,将泥浆雾收集在半封闭车间里;车间安装喷雾装置、机械通风换气装置,并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包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火烧废气无组织排放;④沉渣、边角料运输车辆应用帆布覆盖上路;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①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②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对所在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固废:①建设尾灰堆场,主要暂存污水罐沉渣,位于大切车间南侧;****结构厂房筑,四周设置边沟。****石粉厂综合利用。②于大切车间东侧建设一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边角料交碎石加工企业综合利用,****物资部门回收利用。③于大切车间东侧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④设置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设计容积:4000m3,规格:S*H=1000m2×4m)。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石材加工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与地****处理站(污水罐:采用混凝+沉淀+压滤工艺处理,容积为5049m3,规格为:直径为16m、12m、10m、6m,高12m污水罐各1个)处理后回用生产;②初期雨水经多级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采用混凝+沉淀+压滤工艺处理,容积12936m3)后回用于生产;③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废气:①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在荒料和成品堆场配备雾炮等洒水降尘设施;②建设洗车槽,用于进出车辆轮胎冲洗;③生产车间采取封闭车间,石材切割、磨光等加工采用湿法作业,喷砂作业配备收尘装置,切机泥浆雾甩出方向设置“环保房”,即在泥浆雾甩出方向设置半封闭小车间,将泥浆雾收集在半封闭车间里;车间安装喷雾装置、机械通风换气装置,并定期清扫车间地面;火烧废气无组织排放;④沉渣、边角料运输车辆用帆布覆盖上路;⑤食堂油烟经油烟机装置处理后引至屋外排放。 噪声:①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②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对所在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固废:①建设尾灰堆场,主要暂存污水罐沉渣,位于大切车间南侧;****结构厂房筑,四周设置边沟。****石粉厂综合利用。②于大切车间东侧建设一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边角料目前用于厂区自用填埋,后期交碎石加工企业综合利用,****物资部门回收利用。③于大切车间东侧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④设置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未建。 |
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沉淀池容积每台大切机不少于104m3,每台磨光机每个磨头配备的沉淀池容积不小于20m3。目前全厂设有大切机48台,自动磨光机4台(磨头数24个/台),要求污水罐总容积最少为2400m3,目前污水罐容积5049m3,满足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根据环评核算,每次初期雨水量为2400m3,原有初期雨水池12936m3,能满足要求。由于包胶工艺委外生产,无包胶废气产生及处理措施;无废胶桶产生。初期雨水池、沉淀罐容积为17985m3,有富余容积,可兼做事故应急之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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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 | 无 | 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 | 项目生产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补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雾炮、洗车槽、湿法作业、收尘装置、环保房、15m高排气筒、油烟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等排放限值 | 雾炮、洗车槽、湿法作业、收尘装置、环保房、油烟机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阮家门昼间噪声、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制定并落实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方案,石粉、边角废料应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堆积和外排;废机油、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管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规范的危废间进行暂存,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制定并落实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方案,石粉、边角废料综合利用,不随意堆积和外排;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管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规范的危废间进行暂存,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转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各种突发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 | 已制定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各种突发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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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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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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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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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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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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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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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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