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选厂部分)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8911XL | 建设单位法人:冯波 |
王家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县坪河新材料产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选厂部分)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 |
经度:106.67374 纬度: 32.267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1-23 |
巴环审〔201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1-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120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8911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盛****公司 |
915********2683358 | 验收监测单位:**地****公司 |
****0107MA6BFA47XC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1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91McA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县乐坝工业集中区牛项颈,占地总面积80918m2,建筑面积27987m2,年产15万吨霞石新材料产品(含深加工产品)。项目建设原矿堆场,粗碎车间、洗矿车间、中碎车间、细碎车间、磨矿分级车间、湿法磁选车间、脱水干燥与干法磁选车间、成品库、尾矿处理车间、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综合楼、食堂浴室、宿舍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县乐坝工业集中区牛项颈,占地总面积80918m2,建筑面积27987m2,年产15万吨霞石新材料产品(含深加工产品)。项目建设原矿堆场,粗碎车间、洗矿车间、中碎车间、细碎车间、磨矿分级车间、湿法磁选车间、脱水干燥与干法磁选车间、成品库、尾矿处理车间、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综合楼、食堂浴室、宿舍等。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矿-洗矿-粗碎-中碎-细碎-磨矿分级-湿法磁选-浓缩脱水-干燥-计量-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矿-粗碎-中细碎-磨矿分级-湿法磁选-浓缩脱水-干燥-计量-包装 |
取消洗矿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活动应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弃渣、废石的处置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落实并优化各类废污水处理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在厂区外侧修建截排水设施。营运期洗矿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磨矿、选矿废水经高效深锥浓密机+压滤机+回用水池处理后,泵至高位水池回用于各生产工序,不外排;进出大型原矿及产品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处理厂处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隔油沉淀池、洗矿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事故应急池、尾矿及沉渣堆放间、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10cm/s;生产车间、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回水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污染。优化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粗碎车间、中碎车间、细碎车间、筛分及干法磁选车间等废气采用产尘点密闭+集尘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碎干燥机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收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并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其限值要求;磨仓采用卡箍式仓顶强制收尘器。道路扬尘采取路面清扫、喷淋降尘、限制运输车辆速度等措施治理;原矿堆场扬尘通过堆场硬化+围挡+喷淋降尘等措施治理;厂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按《报告书》要求以原矿堆场、粗碎车间、中碎车间、细碎车间、分及干法磁选车间各划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半地下式安装、厂房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优化原矿运输方式和运输时段,对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避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尾矿、废塑料编织袋外售。洗矿废水沉淀池沉渣,地坪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底泥等经清掏干化处理后按环评报告要求妥善处置;主要生产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及岗位平台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收集后返回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与处理池底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润滑油、空压机油、隔油池油渣、废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乐坝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处置。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现场勘查及走访,项目施工期弃渣、废石等去向明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收到周边企业及居民对本项目环境方面的投诉。已落实各类废水处理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在厂区外侧修建截排水设施。营运期洗矿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磨矿、选矿废水经高效深锥浓密机+压滤机+回用水池处理后,泵至高位水池回用于各生产工序,不外排;进出大型原矿及产品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处理厂处理。 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隔油沉淀池、选矿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事故应急池、尾矿及沉渣堆放间、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10cm/s;生产车间、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回水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污染。已落实。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对原矿堆场进行硬化、围挡,进行喷淋降尘;粗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中细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废气经2套自带的旋风收尘器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4、18m排气筒DA005排放;磨矿车间共设2套集气设备,磨矿废气分别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粉料仓落料粉尘经仓顶排气孔进入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包装车间封闭,各包装机自带吸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DA011)排放。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未新增环境保护目标。已落实。项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布局平面,利用距离进行衰减;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减少噪声源强值,对可能产生振动的管道(如风机出口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空压机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并做隔声处理: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已落实。项目营运期尾矿脱水处理后作为陶瓷原料外售,地坪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浓缩机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外售******公司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除尘灰及岗位平台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包****回收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协议,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 |
未设洗矿废水沉淀池,变动原因:取消洗矿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成立事故风险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事故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危废暂存间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设置防渗围堰,围堰内设置备用收容设施和防范物质;危化品库房液体储存桶下设金属托盘,危化品储存区设置10cm围堰。加强运输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评价中的措施。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
0 | 73.991 | 0 | 0 | 0 | 73.991 | 73.99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废水预处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一座50m3生活废水预处理池 | 验收期间已监测 | |
2 | 沉淀池 | / | 已建一座1500m3沉淀池 | 生产废水不外排,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及其集尘罩、风机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它二级排放限值 | 选矿车间、磨矿车间、粉料仓均设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及其集尘罩、风机 | 验收期间分别对DA001粗碎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2中细碎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3筛分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6磨矿废气排气筒、DA007磨矿废气排气筒、DA008粉料废气排气筒、DA009计量包装废气排气筒、DA010计量包装废气排气筒进行监测 | |
2 | 旋风收集器及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限值 | 烘干废气经2套自带的旋风收尘器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4、18m排气筒DA005排放。 | 验收期间已对DA004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5烘干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布局平面,利用距离进行衰减;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减少噪声源强值,对可能产生振动的管道(如风机出口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空压机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并做隔声处理 | 验收期间已对厂界四周进行噪声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隔油沉淀池、洗矿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事故应急池、尾矿及沉渣堆放间、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10cm/s;生产车间、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回水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污染。 | 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隔油沉淀池、选矿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事故应急池、尾矿及沉渣堆放间、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10cm/s;生产车间、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回水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尾矿、废塑料编织袋外售。洗矿废水沉淀池沉渣,地坪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底泥等经清掏干化处理后按环评报告要求妥善处置;主要生产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及岗位平台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收集后返回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与处理池底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润滑油、空压机油、隔油池油渣、废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乐坝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处置。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落实。项目营运期尾矿脱水处理后作为陶瓷原料外售,地坪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浓缩机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外售******公司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除尘灰及岗位平台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包****回收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协议,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成立事故风险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事故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 危废暂存间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设置防渗围堰,围堰内设置备用收容设施和防范物质;危化品库房液体储存桶下设金属托盘,危化品储存区设置10cm围堰。加强运输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评价中的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