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教职工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达标、价廉质优的食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校决定对****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商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幼儿园)
二、招标项目:********幼儿园)师生2025年度食堂早晚餐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四、商品类别介绍:1.蔬菜、肉类;2.点心、水果类;3.大米、油、副食、调味品类;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送货地点为********幼儿园食堂。
五、各类商品的要求、标准:
1.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配送。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2.配送****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3. 副食(含大米、食用油、蛋类、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豆制品、调味品、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食用油不得是转基因大豆油和棕子油,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不得是一年之前的陈米,不变质,干湿度达标,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六、供货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3.投标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等,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投标供应商在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7.以上证件须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取得。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投递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代表的则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的营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责险等相关资质材料)。
4.配送服务计划。
5.报价表。(由校方提供空表,参照开标前1天所列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商家报价,报价视为评分参考依据。)
6.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注:以上所有证件在投递招标资料时需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签名,若发现以上材料存在虚假投递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我校组织7人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包含校务成员3人、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2人),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标:供应商资质、服务能力、商品质量、商品价格、经营业绩等,投标人无需在场。根据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最高评分为中标供应商,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签订供应合同。
2、中标结果现场公布。如遇同分者,优先考虑信誉好、无不良记录的原食堂供应商(原食堂供应商未参与时,由评分组投票决定)。
3.评标时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时,一律作废标处理。
4.评分细则
九、中标后应完成工作
1.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家,应在公示结束后(公示期为3****学校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2.各类商品供货商对指定品牌型号(或种类)供货,如果**县城价格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供货商价格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县城价格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供货商价格也要按相应比例下调。**县城价格同类商品没有涨价时,供货商不得自行涨价,否则我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3.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市场询价,如未遵循合同要求,责令整改,扣除信誉分2分,三次以上取消供货资格。
4.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能够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与送货人员共同现场过秤,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按校方要求,送货人员立即更换到位;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学校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8.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
9.本次供货合同时效为2025年2月10日-2026年1月30日止;
10.本次招标的中标价自供货起必须至少维持一个月。
十、时间与地点:
1.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25年1月8日—1月13日 。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
3.投标材料投递及核验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总务处
4.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10:00;地点:****党员活动室
5.中标结果:****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内,如收到对中标单位投诉、举报等电话,经调查核实属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再顺次替补。
6.联系人:罗老师(137****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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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