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岭南路跨铁工程(K0+362~ K0+816.5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GC-2024-129 [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共5家单位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共否决0家单位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14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主)****,(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6428.4114 | 16428.5487 | 16428.9579 |
评分情况 | 96.5425 | 95.2097 | 94.8051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殷鹏程 | 孙海奎 | 孙仁福 |
执业证书编号 | 鄂142********14467 | 粤114********04087 | 京111********42263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244日历天 | 244日历天 | 244日历天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周工、刘工
联系电话: 020-****7453、****7763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 020-****6386
招标人名称:****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