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勒流街道众涌****村
改造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事项名称 | **市**区勒流街道众涌****村改造项目 | ||||||
申报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办事处**、众涌、裕源村 | ||||||
总投资 | 91909万元 | 资金来源 | 企业资金占比20%,**村专项借款占比80%。 | 建设期限 | 2025年1月至 2029年12月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项目位于勒流街道中部,勒良路以南,**路两侧,项目为拆整结合工程,项目总面积178.93公顷(折合2683.97亩)(备注:本方案面积数据均采用**2000坐标),其中拆除**范围58.86公顷(折合882.90亩),整治提升范围120.07公顷(折合1801.07亩)。改造内容包括:土地整理、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的开发建设等。项目预计土地整理后,项目可整备工业用地约589.30亩(具体以实际为准)。 | ||||||
审批单位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9780 | ||||
电子邮箱 | lixiaoying@shunde.****.cn | 邮政编码 | 528322 | ||||
邮政地址 | **市**区勒流街****办公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办公室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2025年1月9日
****办公室行政
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反馈人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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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反馈意见 | |
(可附页)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办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需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办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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