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西洼28.5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西洼28.5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425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保证金10000元,按照14250元/年的底价往上报价,递增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额者为受让人。凡受让人反悔的竞价保证金不退,******社所有。 2.水、电、房屋等设施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3.承包期间,禁止受让人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 4.****政府土地征用,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受让人所有,****经济**社所有。 5.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人的人、物损失,由受让人自负,******社无关。 6.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受让人应完成净坑,如不净坑,坑****经济**社所有,******社自行处置。 7.受让人若转包,******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经济**社一份,******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8.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社所有。同时受让****经济**社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9.承包期间,受让人要确保鱼池水面和鱼池背坡保持清洁,达到环保要求,******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10.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9年 12 月 31 日,不满 5 年按 5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177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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