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省**市新平县漠沙镇,光伏场区总用地红线范围预计面积3200亩,本项目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135MW,额定容量为166.803MWp容配比为1.24****电站配备10%/2小时储能系统,储能容量15MW/30MWh。光伏电站配套建设 110kV升压站一座,初步规划以110kV线路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公司批复为准,总包单位并服从于电网批复及整体规划。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中心、储能系统、送出工程、****电站改造等勘察设计以及施工期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工程采购: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物资及材料(含备品备件)、光伏监控(监测)系统、安全生产工器具、综合楼软装及办公物资等的采购,物资采购方案及供应商需报招标人审核后确定。
(3)工程施工: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光伏场区、场内道路、征青及涉及果林园等青苗补偿道路补偿等并承担费用、升压站等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送出工程施工、对侧站改造施工(若有)、防洪措施、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土地附着物迁改,备用电源接引工程及手续,土地附着物清偿及迁改,备用电源接引工程及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涉网试验、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施工)。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个月,主要节点工期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5 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中标信息
第一名:****(联合体成员:****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1313.06
第二名:****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元):****80000.35
第三名:****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元):****70000.00漠沙灯笼山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