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罗湖枢纽交通层市集类商业场地(二期)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地铁**枢纽交通层市集类商业场地(二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市**区**地铁**枢纽交通层市集类商业场地(二期)项目 |
面积/数量 | 58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6月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4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收到**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为最后一年3个月合同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承租方未按规定提交要求的履约担保的,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商文件和承租方的响应文件,按照出租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前来与出租方进行商议合同,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该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商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对合同主要条款不做实质性更改。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承租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实质性更改的,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的损失超过其招租保证金数额的,承租方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出租方将重新招商。 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全部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承租方在该项目全部****银行账号收取,并配合出租方提供相关流水信息。 6.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响应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原则上分期给予),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2017年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商业经营管理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单个商业经营管理项目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以上。 3.意向承租方应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政府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意向承租方在近一年内与****及其下属各单****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视作不符合资质条件。 6.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契约精神,****公司(或其他出租方)无违约记录、拒交租金等行为。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自2017年以来在****或其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意向方不被接受。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8.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政府相关手续。意向方需了解项目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经营终止的情况,并承担一切投资风险。意向方需签署《响应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https://www.****.cn); 5.信用中国信用报告(https://www.****.cn);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政府网站记录等其中1项即可); 9.单个商业经营管理项目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以上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 10.承响应函(向联交所领取); 1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的相关证明文件; 1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5、6、7、8条的承诺函; 13.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4.出租方要求补充时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10;0755-****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3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方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2.承租方对该物业的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社区、单位反对。 3.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本项目新规划市集类商业区域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项目物业经营权。承租方负责将规划经营方案提交**区相关部门报备经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经营终止的情况,承租方应知晓投资风险并承担全部投资费用(包括不限于前期勘测、策划、设计、盲道改造、导视牌、打卡美陈、地贴、移动商铺设置、设备设施改造、办理相关许可证等费用);承租方如需对该项目电力增容、加装空调、排油烟及排污系统升级改造等方案需经地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请各意向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5.本项目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项目图纸等资料的完整性,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6.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方的任何联系、拟与其他意向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租金按月度支付。 8.装修免租期为不超过6个月,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与招租结果一同上报审批,装修免租期具体时长以申请审批为准,装修期期间免交租金,但需缴纳水电、管理费等费用。 9.本项目物业管理费已经纳入租金费用中,不另外单独收取。合同期内,如政府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对水价、电价、人工成本等因数进行调整时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市场调节的原则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做相应调整。承租方需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水电费押金。承租方须负责共用设备设施(含原有电梯、供水、供电、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排水、中央空调、弱电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污水泵站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10.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有权按照《深****公司合同履约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影响后期承租方响应出租方项目公开招标/招商时的资格或评选。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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