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站、****电站五年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1-1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1-23 阅读次数 :31 发布人:****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受****委托,经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对位于********电站、****电站五年经营权[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标的
********电站、****电站五年经营权,****电站****管理所内,电站容量约1000KW;****电站位于尚界公路外沙柯村上游,电站容量约840KW;四级电站位于**村下游1km处,电站容量约325KW;以实际为准。
挂牌转让起始价373.5706万元,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水力发电相关内容;
2、有**大****水电站的运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等相关资料;
3、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 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 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9日起至2025年01月23日16时止。
2. 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0日-2025年0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 报名地点:****服务中心(**市**区大成东路277****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中心账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201********9465
5.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 ****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 竞买人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 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 提交有**大****水电站的运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等相关资料。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 竞买时间:2025年01月24日10时;
2. 竞买地点:****服务中心****中心)四楼开标厅(六)。
六、注意事项
1. 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公司咨询看样事宜,****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8****7431)。****电站容量、发电量等是根据宁文评报字[2024]第1027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仅供参考。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视为认可,因勘察、测算、分析论证、评估等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赔偿或拒绝成交,否则作违约处,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2. ****电站现状,按市场监管、消防、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关经营证照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受让人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周边关系。
3. 受让人在经营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水利、生态环境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由受让人全额负责。
4. 如受让人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转让单位,经转让单位同意后方可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经营****水电站进行新增设施设备等归****所有,受让人不得因技改扩容造成发电量损失要求转让单位补偿,且受让人应无条件配合由转让单位同意实施的技改扩容项目,并保障必要管理人员和施工条件。
5. 受让人****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受让人自行负责。经营期间,受让人应合理使用转让单位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转让单位书面同意,受让人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备设施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如未按以上条件实施转让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所有已付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6. 受让人应注意安全生产,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受让人自行负担,与转让单位无关。
7. ****水库扩容、**区**快速公路、供排水管网铺设、常照村周边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电站的影响,其补偿款归转让单位所有,与受让人无关。
8. 受让人在经营期间,电价升降与转让单位无关,由受让人自负盈亏。
9. ****电站之前的债务债权与受让人无关。
10. 转让单位申报依据国家、省、市、****政府款,相关收益归转让单位所有,与受让人无关。
11. 受让人须按小水电行业操作规范要求来配备相关人员,如在经营期间查到未按小水电行业操作规范要求配备相关人员,转让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所有已付款项和履约保证金。
12. 竞买成交后,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可抵成交款,受让人应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付清成交价的30%及履约保证金50万元,第四年支付成交价的50%,第五年支付剩余的成交款,具体时间以《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1. 转让单位:****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151****8271
2. 监管单位:宁****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133****1166
3. 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283
4. 拍卖公司:****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5****4222
****
****
****公司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