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司为:****超市)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安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6.5 | 6.5 | / | /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零售业。
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各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洪****税务局办公楼508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省洪****税务局办公楼6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20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省洪****税务局办公楼6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洪****税务局办公楼508办公室
联系方式:尹先生074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