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000(元) | **** | **市**区利泽中园106号楼4层412A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 ****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林(自行抽取),曹辉启(自行抽取),刘旭明(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合同标的金额按本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的计算(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5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得分及排名情况:
****,排序1,得分:84.99;
****商贸有限公司,排序2,得分;36.33;
桂****公司,排序3,得分:19.31;
2.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4.供应商认为本项目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方式:077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11楼11-10号、11-11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3-****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73-****08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