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一批报废资产
****一批报废资产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7.652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5-01-10 |
2025-01-16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何女士|联系电话:0579-****0218 手机号:150****6076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一批报废资产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 | 本次转让标的为****内一批报废资产。转让标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等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标的瑕疵情况具体以标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不包括其它配套设备和设施。转让标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等均以现场实际为准。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转让标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所有标的均不保证能正常使用、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本次转让标的清运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对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也不保证其完整性;如相关标的存在组件、配件等缺失以及数量缺失、存有误差等情形,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所有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具体组成等)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四、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现场看货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市**区环城南路99号****。看货联系人:邵女士,138****9959。 五、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79-****0218 ,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311室。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环城南路99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472189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7.65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50000元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据实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0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相关要求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补足。 三、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款。 五、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当日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自标的资产交接后,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六、因考虑到转让方节前假期安排,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及现场清理工作。 七、转让标的中如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回收、处置的标的设备及物品,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机构处置。 | ||
展示时间 | 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 ||
展示地点 | **市**区环城南路99号**** | ||
联系人姓名 | 邵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138****9959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579-****0218 |
手机 | 150****6076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邵俭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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