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受****委托,****承担了“第三师**市**坝北库清淤及供水配套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三师**市**坝北库清淤及供水配套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叶尔羌河下游,**市以西部5.5千米第三师49团处,西偏南上游30****水库,南与**坝南库以**公路(又称库中公路)相邻。
建设内容及规模:开展水库清淤工程,清淤土方826万立方米;****泵站4座,配套铺设管道8.40千米,**沉沙池3座。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148.9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锦绣东街1号-2号305室
联 系 人:段伟业
联系电话:176****951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建设路36号
联 系 人:沈 工
联系电话:0991-****783
传 真:0991-****94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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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