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2号楼18层1801房产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市**区右安门外大街2号楼18层1801房产 项目编号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629.67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2-12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任经理 / 联系电话:139****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 联系电话:010-****5596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区右安门外大街2号楼18层1801 | ||
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463号 | 目前用途住宅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1.73 | |
已用年限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其他 | |||
通财函字【2024】83号 | |||
****集团****公司 | |||
一次性付款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88万元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转让方在此提醒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实地查看房屋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和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项目踏勘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3301。 | |||
1、本标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意向受让****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188.00万元 |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基础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 | |||
如本项目在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三、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五、其他信息
附件: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 |||
电签文件:承诺函.pdf |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市东**天坛路71号****服务中心 | ||||
报价地址:https://ww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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