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中心区D-32部分地块5+2年租赁权
****中心区D-32部分地块5+2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61.79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占地面积约5148.77㎡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鹿**
2025-01-10 |
2025-01-23 |
****中心区D-32部分地块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3877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中心区D-32部分地块 |
土地证号 | 无 | |
土地面积 | 5148.77平方米 | |
用途 | ||
类型 | 绿化用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权证。权利人为****,已委托****出租。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1.79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61.79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体育类项目。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付清。 2、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承租人需自行修缮弥补,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3、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如招租方有需要意向承租人需挂出租方指定品牌进行对外宣传,招租方与意向承租人必须共同维护制定品牌名誉和利益。 6、该租赁场地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或分租。 7、意向承租人根据招租方需求,逐步推广招租方所开发的无人值守系统。 8、本项目租赁期限为7年,采用5+2模式。按照招租方要求采用的布局实施。如承租人在5年的合同周期内获得4次及以上考核得分均为80分及以上、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双方可直接签订后2年合同。如承租人年度评分未达标,招租方有权不再签订后2年合同。 9、承租方制定场地建设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按照建设方案进场施工。 10、竞得人须在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
租期 | 5+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2025年1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5、****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9.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1月10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1月23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1月23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看样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3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7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7日11: 00)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577-****3877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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