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2026年度资产评估咨询委托项目[项目编号: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 1 月 10 日00:00 至 2025年1 月 13 日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公司 | **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公司 | **财兴资产评估土****公司 |
商务技术得分 | 60.00 | 48.00 | 47.40 | 46.20 |
经济得分 | 34.72 | 36.30 | 33.76 | 30.94 |
综合总得分 | 94.72 | 84.30 | 81.16 | 77.14 |
标准收费折扣率(%) | 22.50% | 20.00% | 19.00% | 25.00% |
广告专项服务费(元/项) | 32,000.00 | 30,000.00 | 30,800.00 | 30,000.00 |
根据《****2025-2026年度资产评估咨询委托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本项目最终选定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两名中标人分别与****签署合同,承接活动范围一致。如两名中标人标准收费折扣率及广告专项服务费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以两名中标候选人报价中标准收费折扣率低的那一方的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执行价;若另一位中标候选人不同意按此价签约,则顺延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243
招投标监督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A塔28楼
联系电话: 020-****8252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