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吨氧化硅微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2MAC3EA9P7J | 建设单位法人:姚美蓉 |
姚美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芗** |
**省**市芗**漳华路3435****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吨氧化硅微粉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芗** 漳华路3435****开发区) |
经度:117.6102 纬度: 24.594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2 |
漳芗环评审〔2023〕表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2MAC3EA9P7J001X |
2024-08-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2MAC3EA9P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2MAC3EA9P7J | 验收监测单位:**市翰****公司 |
****0200MA31HGFT2C | 竣工时间:2024-08-25 |
2024-08-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3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吨氧化硅微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吨氧化硅微粉 |
项目分阶段验收,因此相应生产设备设施等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首先将原料二氧化硅浆料与水按1:1.2比例投入分散机进行搅拌,让原料中杂质(主要为硫酸)充分溶于水中,充足搅拌后将浆料倒入澄清机中进行固液分离,澄清后的浆料加水进行二次清洗,清洗充分后抽至压滤机压出水分,然后将水与压滤的半成品按0.3:1比例分散机进行搅拌,充分搅拌均匀后用泵抽至雾化干燥机进行干燥加工,干燥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干燥后氧化硅粉经破碎机破碎细腻后入成品仓,最后包装机包装后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首先将原料二氧化硅浆料与水按1:1.2比例投入分散机进行搅拌,让原料中杂质(主要为硫酸)充分溶于水中,充足搅拌后将浆料倒入澄清机中进行固液分离,澄清后的浆料加水进行二次清洗,清洗充分后抽至压滤机压出水分,然后将水与压滤的半成品按0.3:1比例分散机进行搅拌,充分搅拌均匀后用泵抽至雾化干燥机进行干燥加工,干燥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干燥后氧化硅粉经破碎机破碎细腻后入成品仓,最后包装机包装后即为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DA003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本阶段粉碎、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天然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粉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成一根排气筒排放;烘干、天然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成一根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969t/a,氨氮 0.0197t/a,二氧化硫 0.04t/a,氮氧化物 0.3174t/a,****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闽环发〔2018]26号),你单位应在验收前取得上述指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阶段工程监测期间平均工况负荷84.4%生产废水排放量2683.2t/a,CODCr排放量2683.2t/a×50mg/L=0.1342t/a÷工况负荷84.4%=0.159t/a;NH3-N排放量2683.2t/a×5mg/L=0.0134t/a÷工况负荷84.4%=0.0159t/a;符合《年产500吨氧化硅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漳芗环评审〔2023〕表8号)内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0.1969t/a,NH3-N≤0.0197t/a); 本阶段工程天然气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计,按检测限一半计算则SO2排放速率0.0012kg/h,NOx平均速率0.0145kg/h计算,监测期间平均工况负荷84.4%,则本阶段SO2排放量0.0012kg/h×2400h=0.0029t/a÷工况负荷84.4%=0.0034t/a;NOx排放量0.0145kg/h×2400h=0.0348t/a÷工况负荷84.4%=0.0412t/a。因此,本阶段SO2、NOx排放量符合《年产500吨氧化硅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漳芗环评审〔2023〕表8号)内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0.04t/a,NOx≤0.3174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683.2 | 3937 | 0 | 2683.2 | 2683.2 | 0 | |
0 | 0.1342 | 0.1969 | 0 | 0.1342 | 0.134 | 0 | |
0 | 0.0134 | 0.0197 | 0 | 0.0134 | 0.013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9 | 0.04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348 | 0.3174 | 0 | 0 | 0.035 | 0.03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 | 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最高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pH:7.3-7.4(无量纲),COD:84mg/L、88mg/L,BOD5:26.8mg/L、25.0mg/L,SS:333mg/L、340mg/L,氨氮:8.83mg/L、10.6mg/L。项目废水排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 | |
2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硫酸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硫酸盐≤600mg/L。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产废水最高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pH:7.1-7.3(无量纲),COD:63mg/L、63mg/L,BOD5:23.0mg/L、24.8mg/L,SS:287mg/L、349mg/L,氨氮:2.41mg/L、2.41mg/L,硫酸盐:25mg/L、24mg/L。项目废水排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硫酸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硫酸盐≤60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1.75kg/h) | 本阶段工程粉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粉碎、包装废气最高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颗粒物:4.8mg/m3、4.6mg/m3,最高排放速率两天分别为颗粒物:8.2×10-4kg/h、8.4×10-4kg/h,颗粒物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1.75kg/h)。 | |
2 | 布袋除尘器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规定的限值,即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颗粒物≤30mg/m3,烟气黑度≤1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75kg/h,二氧化硫≤1.3kg/h,氮氧化物≤0.385kg/h。 | 烘干、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天然气废气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颗粒物:15.6mg/m3、15.7mg/m3,二氧化硫:<3mg/m3、<3mg/m3,氮氧化物:101mg/m3、107mg/m3,烟气黑度:<1级、<1级,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规定的限值,即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颗粒物≤30mg/m3,烟气黑度≤1级。污染物最高排放速率两天分别为颗粒物:0.0027kg/h,0.0027kg/h、二氧化硫:<0.0023kg/h,<0.0023kg/h、氮氧化物:0.016kg/h,0.018kg/h,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75kg/h,二氧化硫≤1.3kg/h,氮氧化物≤0.385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不生产。 |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阶段性工程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64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正常运营工况下,排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避免了对项目场地及附近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 项目阶段性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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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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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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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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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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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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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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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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