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食品加工园和**县****创业园(中草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
公 示
为适应**县**生态食品加工园和**县****创业园(中草药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和产业布局调整,****园区各项开发建设有序进行,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园区规划修编工作。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县**生态食品加工园和**县****创业园(中草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
****机关:****
(三)规划概况:规划区位于**县城南面,伦界村、巴拉村和板逢村三村交界处,向北至伦界村,向南至巴拉村,向**板逢村。规划区由323国道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县**生态食品加工园位于北区,**县****创业园(中草药产业园)位于南区,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04.92公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主要工作程序:****机关委托→****机关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二)工作内容: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壮族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策,结合**县的环境**和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关:****
(二)单位地址: **市**县**镇**路206号
(三)联系人:邝雷
(四)联系电话:0778-****869
(五)E-mail:****@163.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中冠****公司
(二)联系地址:**市**塘区高新大道55****广场6栋2430号
(三)联系人:施永英
(四)联系电话:157****6522
(五)E-mail:****@163.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UrT5DNfXqwctr-3Lc6aTww
提取码:e47u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公众通过以****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意见:打电话的方式;发送E-mail的方式;写信的方式和直接面谈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