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扬开管发〔2024〕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拆迁)客观、公正、公平,****(以下简称“****中心”)对2025年房屋征迁项目公开选择各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房屋征迁评估机构、复核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服务机构,项目名称和所需第三方服务机构见附表,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中心(扬子江中路412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下午5时
联系人:陆玥
联系电话:****2551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条件
****政法委《**市2024-2026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的稳评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市政法委公布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录;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4、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结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三)其他
1、****中心将报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交易中心,根据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项目顺序,通过摇号的方式依次确定中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2、被选择的稳评机构于进****中心签订委托合同。
三、房屋征迁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条件
****住建局《**市区2024年度房屋征收(搬迁)评估机构名录》的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市住建局公布的房屋征迁评估机构名录;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5、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注册估价师证书、上岗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三)其他
1、实施单位组织被征迁人根据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项目顺序依次选定房屋征迁评估机构,并将选择结****中心。
2、所有项目评估机构全部选定后,****中心将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交易中心,根据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项目顺序,通过摇号的方式依次确定中标的复核评估机构。
3、被选择的评估机构进****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评估和评估复核业务,提交评估报告、复核评估结论。
4、评估机构和评估复核机构应当安排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评估工作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四、房屋征收服务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条件
****住建局《**市市区2024年度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名录》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市住建局公布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名录;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4、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上岗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三)其他
1、报名结束后,****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评审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征收服****交易中心,根据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项目顺序,通过摇号的方式依次确定中标的征收服务机构。
2、被选择的征收服务机构于及时与房屋征迁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附件:2025年房屋征迁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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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