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27774
发文机关: **县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0
关于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4〕380号
关于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潭府发〔2024〕1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潭溪乡幸福村、河溪村、河塘村。
四、建设工期;5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县潭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1、潭溪乡幸福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平整2586.43立方米,表土清杂2829.51立方米,田坎修筑577.18米,客运土回填5659.03立方米,砌体拆除848.92立方米,土地翻耕2.59公顷;**田间道路面长197.66米、宽3米;**生产路土路面长243.89米、宽2.0米;撒播草籽(II 型)0.1公顷米;铝合金长1.6米,宽1.2米焊接标志牌 1座;土壤培肥和耕作费(第一年)38.78亩。
2、潭溪乡河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平整1033.21立方米,表土清杂1161.47立方米,田坎修筑567.45米,客运土回填2322.94立方米,砌体拆除483.07立方米,土地翻耕1.03公顷;**农沟长285.31米、宽0.4米、高0.4米;**农沟(土质)长208.27米;Ⅰ型下田涵(跨400型涵管)7座,田块出水口 5座,沉砂池 1座,撒播草籽(II 型)0.09公顷米。
3、潭溪乡河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平整1363.03立方米,表土清杂1535.79立方米,田坎修筑477.42米,客运土回填3071.57立方米,砌体拆除572.4立方米,土地翻耕1.36公顷;**现浇农沟长258.38米、宽0.4米、高0.4米;**农沟(土质)长138米,400型*4米涵管2座,Ⅰ型下田涵(跨400型涵管)5座,沉砂池 1座,撒播草籽(II 型)0.08公顷米,土壤培肥和耕作费(第一年)20.44亩。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5.8万元(工程施工费用66.6万元,征地补偿费用99.2万元),其中:1、潭溪乡幸福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金额约29.05万元;2、潭溪乡河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金额约17.32万元;3、潭溪乡河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金额约20.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预算安排的自然**综合项目专项经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4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