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片碱(固体氢氧化钠)、液碱(30%)采购项目(标包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片碱(固体氢氧化钠)、液碱(30%)采购项目(标包一),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片碱(固体氢氧化钠)、液碱(30%)采购,用于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系统的生化系统、芬顿工艺以及生物除臭系统的PH值调节。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1023.3822万元。
2.2招标范围:
(1)片碱(固体氢氧化钠):产品为固体,规格为GB/T 209-2018中IS-Ⅰ,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98%;
(2)液碱(30%)或氢氧化钠溶液:产品为离子膜液体NaOH,规格为GB/T 209-2018中IL-Ⅲ,液碱中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30%。
2.3采购数量:
片碱(固体氢氧化钠):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98%,2吨;
液碱(30%):液碱中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30%,6714吨。
2.4服务地点:
****水厂(**市**区洛碛镇桂湾村)、****水厂(**市**区洛碛镇桂湾村)、****水厂(**市**坡区走马镇**村水头湾)、****水厂(**市**区界石镇桂花村)、****水厂(**市**区双**街道水竹林)、****水厂(**市**区黑沙路)。
片碱(固体氢氧化钠)的送货主****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每次送货5-10吨,剩余每个地方每次送货1-2吨(以上为预估情况,后期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液碱(30%)的送货****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水厂每次送货28-35吨,剩余地点每次送货5-10吨(以上为预估情况,后期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2.5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6供货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招标人有权增减以上数量,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2.7定标原则:(1)本次招标分两个标包同时进行,允许投标人投其中一个标包,也可同时投多个标包,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推选该投标人为最高总限价****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余标包不再推选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多个标包的,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对应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④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
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
④《押运人员押运证》从业类别包含危险货物。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累计销售量≥3300吨且供货金额≥510万元的液碱质量分数不低于(30%)或质量分数不低于(30%)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氢氧化钠销售业绩;
3.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具有累计销售量≥3300吨且供货金额≥510万元的液碱质量分数不低于(30%)或质量分数不低于(30%)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氢氧化钠销售业绩;同时须提供取得授权制造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累计销售量≥3300吨且供货金额≥510万元的液碱质量分数不低于(30%)或质量分数不低于(30%)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氢氧化钠销售业绩;
3.4投标人2022年、2023年各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3.5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所委托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时间)。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时间)前。
4.5招标人应于2025年1月16日(**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5日09时30分至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开标厅(地址:**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具体详见开标当天重咨大厦负一楼指示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网(http://www.****.com/)》和《****集团****公司网(http://www.****.com/)》上发布。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地 址:**市**区洛碛镇桂湾村洛碛智慧生态谷综合楼2楼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23-****3523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邮编及地址:**市**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904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