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门市**区宝娜****学校开展评估工作,分别对办学必备条件指标和培训规范性、质量性和品牌成效指标两项内容进行评估督查。经综合评估,**市**区宝娜****学校的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示并收集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至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电话:0750-****995
邮箱:xhqrsjzynljsg@jiangme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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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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