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20千伏圣陈线74号至78号等线路迁改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46312Y | 建设单位法人:刘冰 |
袁烈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人民路2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新区220千伏圣陈线74号至78号等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重****开发区 |
经度:106.31609,106.32655 纬度: 29.5446,29.56477 | ****机关:****开发区****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30 |
渝(高新)环准〔2024〕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90.6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84631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后环环境****公司 |
****0103MA60BDC50A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合伙) |
****0114MA5YN8W75W | 竣工时间:2024-09-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1jlnP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迁建220KV圣陈线74#-78#段线路总长度2.38km,其中**长度为1.52km,利旧段长度为0.86km,**单回路杆塔7基(编号N1~N7),利旧铁塔2基(原73#、原79#),导线为JL/G1A-400 /35钢芯铝绞线。 (2)迁建220KV圣陈线82#-86#段线路总长度2.02km,其中**长度为1.28km,利旧段长度为0.74km,**单回路杆塔5基(编号G1~G5),利旧铁塔2基(原81#、原87#),导线为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 拆除原线路长度2.8km,拆除铁塔10基。 | 实际建设情况:(1)迁建220KV圣陈线74#-78#段线路总长度2.46km,其中**长度为1.60km,利旧段长度为0.86km,**单回路杆塔7基(编号N1~N7),利旧铁塔2基(原73#、原79#),导线为JL/G1A-400 /35钢芯铝绞线。 (2)迁建220KV圣陈线82#-86#段线路总长度2.08km,其中**长度为1.34km,利旧段长度为0.74km,**单回路杆塔5基(编号G1~G5),利旧铁塔2基(原81#、原87#),导线为JL/G1A-400 /35钢芯铝绞线。 拆除原线路长度2.8km,拆除铁塔10基。 |
由于测量有误差,实际线路总长度增加0.14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②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将塔基设置在石家河河堤以外,使其远离水体和汇水区域,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线路跨越石家河为一档跨越,不在水域立塔,在靠近河流处的塔基施工期间需设置围挡,避免施工废水进入石家河。 ③不得在石家河河道两侧区域设置临时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石家河水体内。④本评价要求牵张场地禁止设置在迁改线路沿线水体周边。 ⑤施工人员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需采用垃圾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河道内;严禁将建筑垃圾、弃土等施工垃圾倾倒至石家河内。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⑥线路塔基开挖避开雨天开挖,并在杆塔施工区周围采取装土麻袋临时拦挡的措施,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多余土石方用于后期塔基绿化覆土,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⑦根据地质地形,选取杆塔基础和开挖方式,并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⑧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居民房屋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同处理,不外排,对项目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2)废气:①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②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和砂石料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薄膜等,减少扬尘的影响。③加强材料运输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也应该经常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⑤运输车辆在进出村庄附近时,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⑥车辆进出较为频繁的泥结地面,在大风干燥时,进行洒水降尘处理。⑦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及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漏散。⑧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将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工作时段(06:00~18:00),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严禁鸣笛。③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发生。(4)固体废物 :①原有线路工程拆除的导线、塔基、金具等固体废物,统****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能随意丢弃。②杆塔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运输资质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随意倾倒。③架空线路基础开挖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部分回填,部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无弃土。④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已有公共环卫设施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转移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①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未外排。②~⑤施工期间,项目塔基施工及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均**家河较远,未在水域立塔,靠近河流处的塔基施工期间设置了围挡,项目无施工固体废物随意倾倒至石家河内。弃土弃渣得到了妥善处理。⑥项目施工已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施工现场修建了挡土墙、排水沟等,开挖的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就地找平,并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⑦施工期根据地质地形,线路采用人工掏挖基础,并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保护措施。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现有设施处理。(2)废气:①施工单位已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文明施工,施工单位设置了围挡,并采取了定期洒水除尘措施。②施工现场对临时堆土采取了篷布覆盖、定期洒水除尘等措施。③施工单位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④施工场地采取了定期洒水除尘措施,并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⑤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在进出村庄附近时,减速行驶,减少车辆扬尘。⑥施工单位车辆进出较为频繁的泥结地面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⑦施工单位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运输措施。⑧施工单位已加强管理工作,文明施工。 (3)噪声:施工期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了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管理及保养维修。(4)固体废物:①拆除的废导线、塔基、****回收部门处理。②建筑垃圾交由有运输资质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③开挖的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就地找平,无弃土产生。④施工期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转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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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原有线路工程拆除的导线、塔基、金具等固体废物,统****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能随意丢弃。②杆塔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运输资质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随意倾倒。③架空线路基础开挖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部分回填,部分就近于低洼处夯实,无弃土。④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已有公共环卫设施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转移处理。 | ①拆除的废导线、塔基、****回收部门处理。②建筑垃圾交由有运输资质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③开挖的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就地找平,无弃土产生。④施工期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转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范围,减少表土及植被的破坏。 | 施工期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了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了表土及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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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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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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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范围,减少表土及植被的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了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了表土及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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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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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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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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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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