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1-21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01-10-2025-01-20
**市河****社区沿街北区车位及新能源充电桩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市河****社区****停车场38个车位及配套新能源充电桩租赁权一宗,租赁期限10年,起拍价8万元(8000元/年),竞拍保证金3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上述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竞买要求: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的充电桩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
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月20日17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分行,账号:810********1026179,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报名登记,方可参与竞买。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所有款项后无息返还,未竞得者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仅提供停车位,充电装置须由买受人在委托人要求的范围内自行安装,安装的充电桩设备材质及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充电桩设备现场安置应符合国家电网用电安全标准,费用自理。
2、租赁场地仅限经营充电桩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承租期内竞买人不得变更场地用途,不得将场地挪作他用。
3、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的土建及其设施设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改造和维修责任。
4、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成交价的5%收取)交至拍卖人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且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款及2万元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间,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维修由承租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因承租人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租赁以及因租赁事宜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155****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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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