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二)环境影响报告获取途径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征求意见稿文本:见附件1。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5****6666
E-mail:"mailto:****@139.com">****@139.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7****5861
E-mail:****@163.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或附件进行填写反馈。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即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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