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唐信家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861765 | 建设单位法人:唐艺森 |
廖爱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市**县**镇吾都工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32-C2432-金属工艺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8.162222 纬度: 25.0741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7 |
泉安环评〔2023〕表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861765001U |
2024-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8617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861765 | 验收监测单位:**** |
****0524MA31EJ6Q2N | 竣工时间:2024-04-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0823JYHS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铁件工艺品71万件、木制工艺品10万件、布类工艺品10万件、玻璃工艺品5万件、竹制工艺品3万件、藤制工艺品3万件、亚克力工艺品25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铁件工艺品71万件、木制工艺品10万件、布类工艺品10万件、玻璃工艺品5万件、竹制工艺品3万件、藤制工艺品3万件、亚克力工艺品25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该项目位于**县**镇吾都工业区,拟在已有厂房内进行改扩建,主要对现有生产工艺及产线进行调整,取消了酸洗工序,新增一条铁件工艺品电泳喷塑生产线,新增亚克力工艺品产线,配套并升级环保治理设施,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铁件工艺品71万件,木制工艺品10万件,布类工艺品10万件,玻璃工艺品5万件,竹制工艺品、藤制工艺品各3万件,亚克力工艺品25t。本次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 根据项目环评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铁件工艺品工艺流程:○1冲压、打磨焊点 将铁制原件运至产线后,少部分铁件样品原料为铁丝、铁条,经冲压加工后再进行打磨焊点,大部分原料为铁件半成品,根据原件的质量直接对其进行打磨焊点等表面处理,不同原件的加工需求不同,表面状况较为良好的原件会直接进入整形工段。 ○2整形 铁制原件经过初步表面处理后,运至抛丸清理机进行进一步表面处理。 ○3喷漆 表面加工后的铁件,体积较大的原件运至水帘式喷漆台进行喷漆,其中,配备一条全自动喷漆喷漆流水线,其余七台为手工喷漆台。 ○4晾干 金属工艺品喷漆完毕后,转移至隔壁晾干车间进行自然晾干。 ○5电泳 表面加工后的铁件,体积较小的原件进行喷粉加工,铁件在经过水洗后进入电泳生产线进行表面处理。 ○6电泳烘干 电泳处理后的铁件通过电泳烘干其附着的电泳液。 ○7喷塑 电泳完毕后,铁件在喷粉柜中进行人工喷粉操作。 ○8烘干固化 喷粉完毕后的铁件工艺品会循环两次进入烘干室烘干。 ○9打包入库 在干燥完成后,铁件工艺品即作为成品打包入库。 (2)木制工艺品工艺流程:○1 刨、锯、凿孔、开榫 将木料进行刨、锯、凿孔、开榫等前处理加工。 ○2组装 将粗加工成型的木料进行组装。 ○3打磨 将组装好的木料通过打磨来进行表面处理。 ○4喷漆 表面加工后的木件,运至4台水帘式喷漆台进行喷漆。 ○5晾干 木制工艺品喷漆完毕后,转移至隔壁晾干车间进行自然晾干。 ○6打包入库 在干燥完成后,木制工艺品即作为成品打包入库。 (3)其他工艺品工艺流程:项目生产的其他工艺品中新增亚克力工艺品生产线。除了亚克力工艺品可以独立组装作为成品外,藤、竹、玻璃、布类工艺品均作为铁件工艺品和木制工艺品的安装配件,因此这些工艺品的生产工艺流程都相对简单,且无污染物产生:在粗加工后,组装为成品。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以新带老”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整改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内容。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厌氧+生化+沉淀”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1号厂房喷粉柜半封闭,仅保留工作面,喷粉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静电滤芯过滤器+滤筒除尘器”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室密闭,仅保留轨道进出口,在烘干室出入口的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除轨道侧外)设置软帘,收集的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2号厂房自动喷漆生产线密闭,仅保留轨道进出口,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晾干区顶部设置顶棚,四周采用软帘进行封闭围挡,形成密闭区域,在顶棚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水帘喷漆柜及人工喷漆操作区均采用软帘进行封闭围挡,形成密闭区域,废气经水帘柜收集;晾干区顶部设置顶棚,四周采用软帘进行封闭围挡,形成密闭区域,在顶棚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经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5号厂房喷粉柜半封闭,仅保留工作面,喷粉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静电滤芯过滤器+滤筒除尘器”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室密闭,仅保留轨道进出口,在烘干室出入口的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除轨道侧外)设置软帘,形成局部密闭局域,收集的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 4、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改扩建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扩建后各污染物总量指标为SO2≤0.044t/a、NOx≤0.266t/a、COD≤0.161t/a、NH3-N≤0.016t/a、VOCs≤1.860t/a。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由**市******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负责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废水中,水帘式喷柜产生的喷漆废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排入车间配套的隔油池后,与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水,电泳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1号厂房生产线配套的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与项目生产废水一起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 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生物质成型颗粒炉窑废气G11是两台生物质炉窑共同经“水浴除尘+脱硫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G12废气是经“两级旋风除尘+喷淋塔+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DA005排气口进口1颗粒物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23mg/m3、0.039kg/h;进口SO2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85mg/m3、0.027kg/h;NOX进口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13mg/m3、0.035kg/h;排气口进口2颗粒物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24mg/m3、0.038kg/h;进口SO2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83mg/m3、0.026kg/h;NOX进口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23mg/m3、0.038kg/h。DA005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3.2mg/m3、0.0082kg/h;出口SO2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2mg/m3、0.0074kg/h;出口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57mg/m3、0.037kg/h;烟气黑度<1。DA005排气筒的颗粒物、SO2、NOX去除率分别为89.4%、86%、49%。 经检测DA006排气口进口颗粒物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47mg/m3、0.093kg/h;进口SO2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81mg/m3、0.051kg/h;NOX进口浓度、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11mg/m3、0.070kg/h;DA00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4.5mg/m3、0.0086kg/h;出口SO2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4mg/m3、0.0088kg/h;出口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60mg/m3、0.037kg/h;烟气黑度<1。DA005排气筒的颗粒物、SO2、NOX去除率分别为90.7%、82.7%、47%。 ②喷粉废气在半密闭的喷粉柜经“静电滤芯过滤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DA007排气筒排放。经监测DA001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21.6mg/m3、0.161kg/h;DA007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30.8mg/m3、0279kg/h;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速率严50%执行。 ③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间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DA008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DA003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3.11mg/m3、0.0022kg/h;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30mg/m3、0.00091kg/h;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58.6%。 经监测DA008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3.15mg/m3、0.009kg/h;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43mg/m3、0.0041kg/h;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54.4%。 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④喷漆及晾干废气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DA004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DA002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9.8mg/m3、0.14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63mg/m3、1.18 kg/h;二甲苯、苯系物未检出。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7.37mg/m3、0.054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22.3mg/m3、0.164kg/h;二甲苯、苯系物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去除率62.2%、86.1%。 经监测DA004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8.8mg/m3、0.2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169mg/m3、1.84=kg/h;二甲苯、苯系物未检出。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7.70mg/m3、0.11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24.1mg/m3、0.347kg/h;二甲苯、苯系物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去除率45.04%、81.1%。 排气筒DA002、DA004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速率严50%执行。 ⑤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经监测DA009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的平均值分别为24.5mg/m3、0.057Kg/h;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速率严50%执行。 无组织废气排放:其他未收的尾气经机械送风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2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最大浓度值3.65mg/m3,下风向最大浓度值0.38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2.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涉涂其它行业排放标准,即≤8.0mg/m3。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2.4dB(A)~64.5dB(A)范围内,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为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洗枪水、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电泳液、浮油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公司转运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总量为早期批复,无需另外购买排污权总量。项目COD排放量为0.147吨/年,NH3-N排放量为0.0147吨/年,SO2排放量为0.03888t/a,NOx排放量为0.1776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量0.4081t/a,符合项目SO2≤0.044t/a、NOx≤0.266t/a、COD≤0.161t/a、NH3-N≤0.016t/a、VOCs≤1.860t/a的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94 | 0 | 0 | 0 | 0.294 | 0.294 | |
0 | 0.147 | 0.161 | 0 | 0 | 0.147 | 0.147 | |
0 | 0.0147 | 0.0161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89 | 0.044 | 0 | 0 | 0.039 | 0.039 | / |
0 | 0.1776 | 0.266 | 0 | 0 | 0.178 | 0.17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081 | 1.86 | 0 | 0 | 0.408 | 0.4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厌氧+生化+沉淀”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45mg/L”) | 化粪池+****处理站+****处理站 | 正常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质成型颗粒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脱硫塔+布袋除尘”处理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表2燃气锅炉标准 | 水浴除尘+脱硫塔+布袋除尘 | 正常监测 | |
2 |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布袋除尘 | 正常监测 | |
3 | 喷粉废气经“静电滤芯过滤器+滤筒除尘器”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静电滤芯过滤器+滤筒除尘器 | 正常监测 | |
4 | 喷漆及晾干废气经"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 | 正常监测 | |
5 | 烘干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正常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音 | 正常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为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洗枪水、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电泳液、浮油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公司转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 已配套相应应急物资和应急池等,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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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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