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农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生物新医药511.5吨、营养补充剂35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生物新医药511.5吨、营养补充剂35吨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市****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相应的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年产生物新医药511.5吨、营养补充剂35吨项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181****4508;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检集团******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1188; 电子邮箱:chenhp @ fj.****.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Mm3ZQMy_DPRF9QDqBueEXgpwd=mkng
提取码: mkng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电话反馈意见;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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