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底吹炉余热锅炉设备专用配件 同类项目:余热锅炉设备专用配件>;详见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2 | 侧吹炉余热锅炉及附属设备专用配件 同类项目:侧吹炉余热锅炉及附属设备专用配件>;详见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3 | 水冷壁管板 同类项目:水冷壁管板>I|QCF23.8/1200-15.8-4.2||分件号:180GY532-1-0||**东锅| | 件 | 4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4 | 水冷壁管板II|QCF23.8/1200-15.8-4.2||分件号:180GY532-2-0||**东锅| | 件 | 4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5 | 水冷壁管板III|QCF23.8/1200-15.8-4.2||分件号:180GY532-3-0||**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6 | 水冷壁管板IV|QCF23.8/1200-15.8-4.2||分件号:180GY532-4-0||**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7 | 膨胀节 同类项目:膨胀节>|QCF23.8/1200-15.8-4.2||分件号:180GY532-5||**东锅|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8 | 密封毡 同类项目:密封毡>|QCF23.8/1200-15.8-4.2||500*15;t=400℃;L=17m||**东锅| | 件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9 | 水冷管板 同类项目:水冷管板>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0 | 水冷管板I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8||**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1 | 水冷管板II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0||**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2 | 水冷管板IV|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1||**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3 | 水冷管板V|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2||**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4 | 水冷管板V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3||**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5 | 水冷管板VI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14||**东锅|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6 | 水冷管板VIII|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20||**东锅| | 件 | 4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7 | 膨胀节|QCF30.7/1250-20.8(10)-4.2(0.4)||分件号:179GY532-1-42||**东锅|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
18 | 密封毡|QCF30.7/1250-20.8(10)-4.2(0.4)||500*15;t=400℃;L=22m||**东锅| | 件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216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
联系人:姬燕华
联系电话:0562-****089
三、采购公示原因
所采购物资为余热锅炉专用备件,必须保证与原整套余热锅炉的完全配套。
四、拟供应单位
****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拟供应商为余热锅炉设备成套商。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截至开标日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余热锅炉专业制造商,在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国家法定的A级锅炉制造资质,并具备2016年1月1日起(按合同签订日为准),用于有色冶金行业,高温烟气余热利用且额定工作压力≥3.8MPa、烟气温度≥1000℃的余热锅炉设计制造且稳定运行的业绩不少于8套。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和技术协议影印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公司****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