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社: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7号)和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00号)、《关于印发**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4〕119号)精神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中心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基地和6个农机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基地:在**区境内,****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基地、农****基地,建设高标准****基地。
2、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在**区境内,辐射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
二、遴选条件
1、****基地:(1)基地要求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核心试验区在50亩以上,租赁合同期不少于3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必须具备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主推技术模式和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的能力。基地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适度规模的试验田,有承担多项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区内先进以上水平。(3)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4)基地有在区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6)基地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
2、农机科技示范主体:辐射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示范带动作用好,示范带动周围农户不少于20户,粮食经济作物不少于50亩。
三、申报材料及认定程序
1、**区****基地、农机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申请报告。
2、基地、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计划和**协议、技术服务部门的服务协议、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复印件。
4.****基地、主体农机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遴选程序
****基地、农机科技示范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经逐级申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确定、网上备案等程序后,****技术中心根据我区优势农产品和小麦、玉米等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遴选认定,认定后统一悬挂“****基地”“农机科技示范主体”标牌。
五、示范基地、主体的职责
****基地、示范主体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保证农机最新科研成果、新机具、新技术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机具****基地,农机人员****基地,****创业基地。
六、****基地和主体享有的权利
****基地和主体确定后,按照上级规定,对****基地和示范主体开展主推农机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培训观摩活动所需费用进行补助。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技术中心发展规划股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晓朋 联系电话:039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