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集团化财务管理软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集团化财务管理软件服务项目。
1.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3采购内容:1、财务软件(含实施、开发、二年SPS服务、二年常规软件运维服务)。
1.1.4服务期限:
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服务质量:合格。
1.1.7保质期:以使用验收合格日作为质量保修期起算时间,质量保修期 2 年,国家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1.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1.9项目预算:46万元。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6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联网核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公司****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通过邮箱网上获取,联系人:叶宇楠;联系电话:185****8839。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请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盖章扫描件、转账凭证以及公告附件“报名信息表”填写好后扫描发送至****@qq.com获取。
4.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支付,不接受个人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锦官**支行
账号:210********467800016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0:00,递交到**市**区高朋大道21号综合楼。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官网(http://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高朋大道21号综合楼
联系人::叶宇楠;
联系电话::185****8839
采购人:****
2025年 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