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的公示
****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位于**省**市**市城南街道玉箫路222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20.983778°,北纬28.105387°,占地面积约27575.41m2。地块北至玉萧路,西至百珍东路,南至李宅**,**北下塘河。地块现状为公园绿地及公园配套用房。地块历史上有南草垟村村民住宅及农田,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原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G1)(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后经**市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土地实际用途调整为科教文卫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 号)中的规定,****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摸清历史遗留地块污染风险,****委托********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中心片区拆后空间ZX-15b-2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地块现状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开发使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